最近的汽车圈并不平静,越到年底各个品牌的车企,开始在年前的销售竞争进入白热化,无非就是想抓住快要过年,大家有换新车的需求,努力搞一波。但现在的消费者真的变得越来越理性了,尤其是针对买车这样的大事情来说,但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另外一个事情,这个事情现在连央媒也正式发文评论,涉事的车企还是一家今年以来的网红和热度都非常高的车企!

近日,有多家媒体报道了,海南的一位女士在去年7月份某米的新车发布以后,当时就在手机上下订了一辆车,当时是交了5000的定金,当时双方的约定是一年内可以随时排产,由于当时某米汽车的热度非常高,即使是下定以后,后面也是要排队比较长才能拿到车的,这也是正常的情况。

但从7月份给了定金以后,这位女士在等待了5个月之后,等来不是某米品牌方通知她准备可以收车了,而是在12月份的某一天,给她下达了通知,必须在“7天之内”缴纳全款,否则5000块的定金就要被没收!

车子影子都还没有看到,就要先交全款!这样的模式在之前汽车的销售模式,都是下定以后,车子到了4s点,买家再一次支付尾款的,而针对某米的做法,这位女士坚持要先看到车子之后再同时支付尾款,这样也符合正常的买车流程。就这样,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在通知7天的时间到期以后,女士的5000块定金被通知已经被没收!

针对某米汽车的做法,女士坚持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在海南海口当地的法院直接起诉了某米品牌汽车,最后经过法院的审理,某米汽车败诉,需要赔偿给这位女士定金的“2倍”赔偿,共计10000元。而法院判决的理由是,在没有交付还有验车的情况下,某米汽车要求买车必须在具体的时间内先交全款,否则没收定金的行为,实际上是变相限制了买家对于车辆的检查和核验的权利。

简单来讲,就是买一样东西,什么都没有看到,还是花几十万先全部给钱,这样明显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所以最后女士胜诉!
对于这个事情,央媒也提出了自己的看到,认为销售模式的创新,绝对不能破坏交易公平的底线,通过单方面的条款,加重买车人的责任,违背了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这真的是说到了问题的核心啊。都在说创新,本质上应该是在技术上进行创新,而不是在汽车的包装营销还有销售模式的创新,更加不能伤害到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啊!

对此大家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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