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博主“汽车365热线”爆料,沈阳李女士7月28日在利星行4S店全款购买了一辆价值280多万元的奔驰G63。8月2日提车签字前,李女士发现车辆右侧叶子板有喷漆痕迹,内部零部件被更换过。李女士询问4S店后,对方表示车辆符合新车标准,但拒绝拖车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单方面冲红发票、解除合同,仅愿按合同赔偿双倍定金8万元。李女士要求兑现最初承诺的16万元赔偿。
4S店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店内经过多方确认,车辆存在存疑情况,无法交付。由于全国无同款现车,只能解除合约,按合同规定赔偿8万元。但李女士不同意,希望拖走车辆进一步检测。律师指出,商家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车辆手续已办理完成且合同在正常履行中,商家此举或为规避“退一赔三”的欺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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