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陆小曼回到家听到一阵女人的叫声,她贴着门缝往里看,一丝不挂的翁端午正和一女子亲密。她气急败坏,破门而入,正欲发火,不料那女子转过身来,竟然是自己的干女儿!
推开卧室门那一瞬间,半辈子的尊严塌了。
屋子里一片狼藉,翁瑞午和关小宝赤裸相拥,空气中还飘着尴尬到,令人作呕的气味。
陆小曼站在门口,手在发抖,关小宝跌跪到地上,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句“我怀孕了”,让屋子瞬间静成了坟场。
陆小曼没有闹,也没有骂,只是冷着脸咬牙说了一句:“生下来,我养。”
这句话,像把刀,插进自己心口又拔不出来。
陆小曼明白,关小宝是干女儿,自己一手带大,外面人一句“未婚先孕”,关小宝这一辈子就毁了。
丑事压下了,火憋回了肚子里,但日子没那么容易熬。
关小宝的亲生母亲听风就是雨,撕破脸皮把翁瑞午告上了法庭。
开庭那天,旁听席挤满了看热闹的,一半是看陆小曼笑话,一半是骂翁瑞午不配做人。
剧情突然拐了弯。
关小宝站出来,不哭也不闹,咬牙撑着脖子说:“是我自愿的,这是我的责任。”
关小宝的母亲当场气疯了。翁瑞午这边也没落着好,被判了两年。
陆小曼没在庭上出面,背地里却在为减刑四处求人。出了事还护着,心烂透了,也得硬撑着。
一个把一切掏空的男人,一个把希望砸碎的女孩,陆小曼谁也舍不得死心。
这不是爱,是三十多年纠缠下来的惯性。
陆小曼和翁瑞午那段关系,从来没有名字,徐志摩死了以后,孤身一人的陆小曼,头疼到昏死过去,靠翁瑞午的中药推拿熬过一个又一个夜晚。
翁瑞午花了几十年,守着她,养着她,小心翼翼地不越雷池半步。
陆小曼早就立了规矩:“不许离婚,不许胡来。”
有感情,没有爱情,像藤蔓缠着老树,自己也不知什么时候分不开了。
经济上陆小曼靠着翁瑞午,精神上则靠着,自己捡来的干女儿关小宝。
关小宝原本是个戏曲学徒,聪明伶俐,被陆小曼一眼相中,收为义女。
一边教她识字,一边教她画画,自己没做到的梦想,都想让关小宝去实现。
谁能想到,自己亲手养大的,成了掘墓人。
朝夕相处,关小宝和翁瑞午之间的情感悄悄变了质。
外人不知道,陆小曼心里明镜似的。
可一切爆发时,自己已经什么都做不了。
孩子生下来了,陆小曼咬牙养着,翁瑞午出狱了,肺病一身一身地烂,陆小曼掏空家底卖字画,四处求人医治。
一幅画能卖几十块,陆小曼每天趴着桌子画到手发抖。
什么民国才女,什么画坛奇葩,全扔在了面子底下。
到最后连饭钱都成了问题,陆小曼硬着头皮出去工作,做过文案,卖过画册,写过说明书。
没人再提起徐志摩,没人再喊她陆大小姐。
1961年,翁瑞午咽了气。临死前,唯一交代一句:“替我照顾小曼。”
死了也没个名分,连个正式的葬礼都办不起。
陆小曼一个人守着破屋子,关小宝早就没了踪影。
亲人没了,朋友散了,最后骨灰盒都差点没人管,几经辗转才勉强安顿下来。
陆小曼,这个民国最风光的女人,晚景惨淡到连个归宿都成了问题。
一切回头看,全是讽刺,年轻时,为了徐志摩,陆小曼敢跟整个上海滩对着干,婚姻不要了,名誉不要了,父母兄弟翻脸,朋友嘲笑,什么都敢赌。
徐志摩死了,陆小曼不信命,捧着破碎的生活,硬熬着找补。
找了个翁瑞午,不爱,但依赖,既要自由,又要有人陪,既要倚靠,又害怕被束缚。
于是立规矩,不许离婚,不许公开,不许过分亲密。
结果呢?一纸“无名无分”的协议,最后谁都管不了,谁都护不住。
自由?到头来不过是个空架子。
爱过?但所有的爱,在日复一日的依赖中,早已变了质。
陆小曼没输在爱情,没输在才华,输在了自以为能掌控一切。
感情这东西,从来不是说管就能管的,越想稳住,越容易脱轨。
关小宝的背叛,不是偶然,是必然。
朝夕相对,情感转移,天长日久,连最硬的心也软了。
陆小曼再怎么聪明,也挡不住这种人性本能。
到最后,自己搭进去半生,捡回来的孩子不认了,半路收留的人先走了,留下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活成笑柄。
这场人生的局,从一开始就输了。
自由恋爱,成了枷锁。
无名同居,成了绝路。
信任,成了最尖利的刀。
林希美在《陆小曼传》里说得直白:“她的悲剧,是时代赋予的自由,反成了困住自己的牢笼。”
民国风华绝代的人物,到了最后,也难逃一个字: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