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在民事纠纷的权利救济流程中,检察监督是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时的重要保障途径。
那么,申请检察监督需提交新证据吗?仅认为原审错误能否申请?
申请检察监督并不以提交新证据为必备条件。即便没有新证据,只要能证实原审裁判存在法定错误情形,当事人依然有权申请检察监督。
一、新证据是监督情形之一,但非申请的前置要求
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的核心是主张原审存在法定问题,新证据只是佐证问题的一种手段。检察机关受理申请时,重点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受理范围等形式要件,而非苛求必须包含新证据,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情形,检察机关就应依法受理审查。
二、无新证据时,这些法定情形可支撑检察监督申请
即便没有新证据,只要原审裁判存在《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中明确的其他错误情形,当事人的检察监督申请同样可能获得支持,常见情形包括以下几类:
1.原审事实认定存在缺陷
例如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像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仅凭一张没有转账记录佐证的借条就认定借款事实成立,而当事人能指出原审中所有用以认定借款的证据均为间接证据,且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还有原审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比如关键证人的证言未经过庭审质证就被法院采纳作为裁判依据,这些情况都无需新证据即可主张监督。
2.原审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比如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错误将劳务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进而适用劳动合同法作出裁判,导致当事人的责任承担方式被错误认定。这种基于法律关系定性错误引发的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可通过梳理原审法律适用逻辑,无需新证据就能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3.原审程序严重违法
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如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却由独任法官审理;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未经传票传唤就作出缺席判决等。
4.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若当事人有线索或证据证明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即便没有新的案件事实证据,也可据此申请检察监督。比如有裁判文书之外的录音、证人证言等,证实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与一方当事人接触的情况。
周军律师提醒,申请检察监督的核心是证明原审裁判、审判程序或执行活动存在法定违法或错误情形,新证据只是实现该目标的途径之一而非唯一路径。无新证据时,当事人需重点梳理原审中的证据链条、法律适用逻辑和程序流程,从中提炼出符合法定监督情形的核心依据。这类案件的证据梳理和法律论证专业性较强,建议当事人提前咨询专业律师,精准定位原审问题,规范准备申请材料,避免因诉求表述不清、依据不足而影响监督程序的推进。

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
点赞关注分享,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