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中竞拍人毁约,绝非普通交易的“退定金”,核心矛盾是司法程序的严肃性不容违背,法院会按规则强制追究责任。

就像订酒席付的定金,不来吃就不退,竞拍前交的10%-20%保证金(比如100万房交15万),一旦毁约直接归法院,这是最直接的约束。这笔钱会用于弥补后续处置成本,而非随意没收。
第二,二次拍卖的差价要补若房子二次拍卖价低于第一次,差额得由毁约人承担。比如第一次120万拍中毁约,二次只卖100万,这20万差额必须补上,否则法院可强制执行。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权益,避免毁约导致资产缩水。
第三,恶意毁约有法律惩戒若故意抬价后毁约扰乱秩序,法院可罚款甚至拘留。去年某案例中,竞拍人多次毁约被罚款5万元,还被列入司法拍卖“黑名单”,1年内不能再参与竞拍。

竞拍人若临时无力履约,别硬扛也别逃避。比如先联系法院说明情况,若因资金周转问题,可尝试与法院协商是否有缓冲期,但别抱侥幸心理。更理性的做法是竞拍前做好资金测算,比如买150万的房,提前去银行预审确认首付和贷款额度,避免“拍得起付不起”。
债权人要关注二次拍卖进度,若产生差价,可向法院申请向毁约人追讨。普通竞拍人则要警惕“恶意抬价”,遇到有人频繁加价又不成交,可向法院举报。参与竞拍前,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明确毁约责任,这比事后后悔更有用。

别把司法拍卖当“儿戏”,保证金不是“试拍费”。理性评估自身能力再出价,遵守规则既是保护他人,也是维护自己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