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曾说:“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我在坐牢的时候,把房子转到我妈名下,让帮我保管,告诉我的房子不能动,反复跟她说了这件事。后来,弟弟做生意亏掉了,妈毫不犹豫把房子抵押了去给弟弟做生意投资。” 这不是个例甚至说是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在多子女家庭里,父母的“偏心”是一种无形的重力,会让财产和关爱失去平衡。你托付的不仅是资产,更是人心在压力下的选择。 李敖这次坐牢可不是小风波,1971年他因被诬“叛乱”入狱,原本判了八年多,后来因为蒋介石去世才减到五年八个月,1976年才刑满释放 。 一个靠笔杆子讨生活的文人,被关进牢里失去自由,心里得多慌啊,把房产转到母亲张桂贞名下,纯粹是怕家产被抄没,这是他当时能想到的最稳妥的办法。 他家里兄弟姐妹八个,他排第五,上面四个姐姐,下面还有妹妹和最小的弟弟李放。 10岁前他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可弟弟出生后,母亲的心思明显就偏了,连李敖自己都调侃弟弟“李放”的“放”是放屁的放。 这种长期的偏心,其实早就为后来的房产纠纷埋下了隐患。 李敖反复叮嘱房子不能动,真不是啰嗦。 那时候他的书大多被台湾当局查禁,生活本就不宽裕,这房子是他辛苦攒下的家底,更是出狱后重建生活的唯一指望 。 换谁在那种孤立无援的处境里,都会把最后一点保障看得比什么都重。 可他母亲偏就没听进去,不光抵押了母亲名下的这套,连另一套登记在弟弟名下的房产也被拿去抵押了。 不是母亲不懂这房子的重要性,是她强势的性格里,藏着根深蒂固的“护小”执念——为了让弟弟李放不留级,她都能放下身段去求老师,更别说弟弟生意亏了这种“大事”了。 李敖后来直言,母亲这种“杀富济贫”的平衡方式,根本就是无视他的难处。 更让人唏嘘的是,母亲的偏心并没换来好结果。 弟弟李放后来定居加拿大,拿了李敖给的200万台币,最后还是把母亲遗弃了,老人家只能回到台湾住养老院。 而李敖呢,就算心里怨母亲偏心,还是把她接到身边,在自家楼下买了大房子,请了菲佣和管家照顾,直到母亲2000年寿终正寝。 李敖说“人性经不起考验”,这话里全是失望。 他不是不能接受母亲帮弟弟,是不能接受母亲无视他的反复叮嘱,无视他在狱中遭受的苦难。 多子女家庭里的偏心,从来都不是“手心手背都是肉”的自欺欺人,而是实实在在的伤害,它会让被忽略的孩子,一辈子都带着对亲情的不信任。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