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牢A跟罗翔隔空这波“神仙打架”,我是真忍不住想说两句。 武松杀嫂,顺带手把西门庆也砍了,原本谁也没把这事儿当个事儿,毕竟《水浒传》嘛,江湖义气,快意恩仇,都看得爽爽的。 结果这回,罗翔老师用现代法理分析了一下,说武松这波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杀人了,这话一出,网上直接炸锅。 你说这事儿要是放在课堂上讨论,那确实有点意思,但问题是,罗老师这套分析搬出来放在网络上,面对的是一大堆吃瓜群众。 立马就有人不买账了,牢A直接把话挑明了:西门庆这种人,死有余辜,根本不配讲什么生命权,武松杀他,没啥好说的,甚至说得通透点,是替天行道。 网友们也没闲着,评论区一边倒支持牢A,说白了,大家更认这一种“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正义观。 你可以说它粗糙、简单、甚至有点血性过剩,但它真实,是我们从小看着《包青天》《水浒传》长大那一代人骨子里的东西。 罗翔老师当然是站在法理角度说话,他讲程序正义、讲现代法律体系的严谨性,这一点我完全理解,也尊重他这份坚守。 但问题是,你用现代法条去套古代江湖,那不就是拿手术刀剥馒头皮,这合理吗? 再说了,咱们现在讨论的也不是法庭判案,而是一个文化认知、价值观冲突的问题。 其实这事儿说到底,不光是武松到底有没有防卫过当的问题,而是我们怎么面对“恶”的问题。 你看现在网上一些人,动不动就抬出“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说什么“即使是坏人,也不能私自剥夺他的生命”。 听起来是挺文明的,但问题是,那些坏人对别人做的事呢? 西门庆祸害金莲,间接逼死武大郎,整一个地痞流氓,最后武松一刀结果了他,怎么就成了不文明了? 我不是鼓励私刑,也不否认法律的必要性,但我真觉得,现在的一些主张已经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我们好像特别怕说一个人“该死”,特别怕表达出“恨恶”的情绪,仿佛一旦你说了,就不是文明人了,就不配参与公共讨论了。 可问题是,真正的正义感,本来就不是温吞水,它是带着情绪的,是有温度的,你说法律不能带情绪,这我同意,但老百姓的朴素认知,不能也不该被程序语言给磨平了。 这种认知冲突,其实在当下社会还挺典型的。尤其在一些热点事件出来的时候,一边是法理派严丝合缝地分析法条,一边是普通人心中对“正义”的直接判断。 比如那些年,碰瓷老太太反咬一口、校园霸凌反成了受害者维权难……这些时候,大众的愤怒不是没理由的,是因为他们觉得,法律好像越来越像一张冷冰冰的网,而不是一把能砍恶除奸的刀。 牢A其实就说出了很多人心里话。他不是在否定法律,而是在提醒我们别忘了最基本的判断力。 你不能一边高喊程序正义,一边让好人吃亏、坏人得利。这不是程序正义,这是程序冷漠。 你想啊,如果西门庆这种人还能靠“生命权”被保护,那以后坏人是不是都能靠这张保护伞逍遥法外?那社会还能有正义感吗?这才是大家真正担心的。 而且,说句实话,我们过去这些年,确实有一部分人太过推崇西方那一套,什么都讲程序、讲权利,讲得头头是道,可一到现实里,遇到“恶”的时候,却束手无策。 说到底,是一种“去血性”的倾向,哪怕面对真正的坏人,也要装出一副“我很文明”的样子,结果就是,坏人不怕你,好人却寒心。 所以我觉得,这次罗翔和牢A的争论,其实是一场关于“正义到底该长什么样”的争论,一个是现代法理、理性、程序,一个是朴素善恶、血性、情感。 这两个东西,本不该是对立的,但现在却越来越像两个阵营,彼此看不惯。 我更倾向于一种融合的观点:法律当然要讲程序,文明社会也必须尊重人权,但在面对“恶”的时候,不能只谈规则、只谈条文,而忽视了人心对“惩恶扬善”的直觉判断。 法律最终是为人服务的,不是为了让坏人钻空子、让好人憋屈的。 别让文明的外壳,包住了血性的内核。别让程序正义,变成了不作为的借口,更别让那些真正敢于面对恶、敢于出手的人,在社会舆论中变成孤独的战士。 所以,这事儿我支持牢A,不是因为他讲得有多对,而是因为他说出了我们心里那个最真实的判断:好人和坏人的命,真的不该等价。 杀一个西门庆,不是什么“法律灾难”,而是一次正义的回响。 讲到底,我们不该被规则绑架得连善恶都分不清了,程序正义该有,但正义,不能只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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