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解决不了“国家”问题。
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是指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包括一部分青铜时代早期 文化)横纵两个方面的关系,即文化的空间分布和在时间上的延续及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苏秉琦先生提出的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是中国考古学所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区系类型理论的提出与实践是中国考古学新时期的里程碑。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前,各地发掘了多处新石器时代遗址,伴随着出土了大量考古资料,而这些大量考古资料又以陶器为主,怎么研究这些考古资料且能得出“有效结论”是当时考古学者面临的巨大问题。
20世纪80年代,苏秉琦正式提出了区系类型学说,指出区是块块、系是条条、类型则是分支,并将中国史前文化划分为六大区系。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学说根据共存器物组合的类型来划分考古学文化,是考古类型学理论的一次重大突破。
考古类型学作为考古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是根据遗迹、遗物的形态异同,将其划分为类、型、式,确定其在时代上的演变规律,对于器物的分期和相对年代的确立,作用不言而喻。同时,在更大范围内运用考古类型学的方法比较分析,对各地考古学文化的确立,各文化的地理空间分布、发展演变规律以及文化间的交流诸方面的研究发挥重要作用。
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划分的基础是考古类型学,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学说根据共存器物组合的类型来划分考古学文化,是考古类型学理论的一次重大突破。
考古类型学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解决了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资料的应用,于是部分学者开始尝试使用类型学与文化区域学解决二里头与“夏”的问题。
直接说结论:二里头是不是“夏”用考古类型学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解决不了实质问题,但能解决部分问题。
原因如下:
1、类型学选择的“标准器”不同,结论就会不同。
2、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在面临“国家”时,该理论体系不成立。
如:以商末周初来说,如把文字排除掉,单纯以类型学、文化区系类型为研究方法。标准器如选择青铜器商末与周初是同一个文化类型,标准器如选择为陶器,商末与周初显然不是同一个文化类型。周灭商是国家行为,同一国家不同人群的权利更迭即“周族”代替了“商族”。同理,单纯以类型学、文化区系类型为研究方法,西周早期宝鸡地区与燕国(北京)也不是同一考古文化类型。
商周时期我国的“国家”组成已是由多氏族组成,考古类型学与文化区系类型无法区分这些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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