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中医男学生网上结识一女子,两人发展成情侣后,男学生多次免费为女友针灸,治疗中的亲密接触也没有遭对方拒绝,男生还以为这段感情就要水到渠成。万万没想到,这一切竟然被女友悄悄录像,一个月后,女友持录像报警,男生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女友还向男生家属索要30万至50万元赔偿调解金。男生家属:这就是圈套,故意敲诈勒索。 小黄是一名学中医的男生,平日里除了钻研医术,也盼着能遇到合得来的另一半。 某天他在网上刷到一个女生发布的找对象帖子,心里一动,便主动私信对方聊了起来。 两人线上聊得投机,很快就约了线下见面,在小黄看来,彼此的关系已经顺理成章地走到了情侣这一步,他打心底里觉得这份缘分来得格外珍贵。 小黄想着能为女友多做点事,得知对方身体有些不适,便主动提出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她做针灸治疗,而且全程分文不取。 前几次针灸时,两人会有一些亲密接触,女生都没有表现出抗拒,这让小黄更加笃定两人的情侣关系,丝毫没察觉到任何异样。 可他万万没想到,最后一次针灸时的亲密行为,竟被女生悄悄用录像记录了下来,而这盘录像,成了日后指向他的“证据”。 一个月后,小黄突然接到了警方的通知。原来,那名女生拿着录像报了警,指控他涉嫌强制猥亵。 接到消息的那一刻,小黄整个人都懵了,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真心对待的“女友”,怎么会突然反咬一口,更没想到亲密接触会被定义成强制猥亵。 很快,小黄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个消息传到姐姐黄女士耳朵里,她怎么都不愿相信弟弟会做出这样的事。 更让黄女士觉得离谱的是,女生在报警后,还主动联系她进行调解,张口就索要30万到50万元的赔偿调解金。 黄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如果真的是受到了伤害,怎么会狮子大开口要这么多钱?这根本就不是正常的赔偿诉求。 黄女士怀疑弟弟是落入了对方设下的圈套,对方的真实目的根本不是维权,而是借着录像和报警的名义敲诈勒索。 黄女士思来想去,决定向记者助,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一遍,希望能借助媒体的力量,查清事情的真相,还弟弟一个清白。 事情被曝光后,公安机关对此事作出了回应,他们建议黄女士先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公安机关后续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依法依规展开调查,理清整个事件的细节。 眼下,小黄还处于刑拘状态,黄女士一边忙着收集证据,一边为弟弟的事情四处奔走。 她既心疼弟弟莫名身陷囹圄,又气愤对方用这样的方式算计人。 黄女士只盼着警方的调查能尽快有结果,让事情的真相水落石出,若是弟弟真的被冤枉,能还他一个公道。 若是对方确实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也希望能依法追究其责任。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的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的方法迫使对方交出财物。 本案中,女子手持录像并以报警追究刑责为筹码,使男生家属产生“若不支付钱款,男生将面临刑事处罚”的心理恐惧。 而且,女子索要30万至50万的金额,远超合理民事赔偿范围,明显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若警方查实该主观意图与行为手段,女子的行为将涉嫌敲诈勒索罪,恐怕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强制猥亵罪的关键是“强制”,即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被害人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 本案中,男生与女子自认是情侣关系,针灸时的亲密接触前几次未遭女子拒绝,若最后一次接触时女子也未表现出明确的抗拒,则难以认定男生实施了“强制”行为。 反之,若女子能证明接触时存在反抗但被男生压制,或男生利用情侣身份实施胁迫,则可能符合该罪构成。 警方需结合录像内容、双方聊天记录、接触时的具体情境等证据,厘清是否存在“强制”要素,才能准确认定男生是否构成犯罪。 到底是男生犯罪,还是女子的圈套,让我们拭目以待,坐等公安机关的侦查,相信一切终将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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