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后懵了!不理解,偷了不卖就不算偷,算盗用,只能口头教育。 江苏无锡的一位外卖小哥送餐期间电动车被陌生人骑走,不但耽误跑单,还扣钱。 民警找到车子和偷车贼后,车子被放在其他公共区域,钥匙也被偷车者拿走,面对民警询问,偷车贼称是看到车子好看就骑走了。 原本以为民警会对偷车者进行处罚,没想到却说未进行车辆买卖或私下交易,是盗用并非盗窃,只能口头教育。外卖小哥要求赔偿误工费也被拒绝。 第一次听说偷东西只要不卖就不算偷,如果只是口头教育,那这个人是不是就会觉得是合法的,越来越嚣张,还会这么干或者更猖狂? 若按照这个逻辑,多少盗窃案都能借着盗用的名义蒙混过关? 实在让人难以认同这样的结果。 当然,具体细节和案情定性还是以官方为准。 对于此件事,你怎么看? 电瓶车偷车 电瓶车偷窃 电瓶车盗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