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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刚入职15天左右,就以妻子孕37周需要陪护为由,向公司申请10天的陪产

上海,男子刚入职15天左右,就以妻子孕37周需要陪护为由,向公司申请10天的陪产假,然而,只过了8分钟,男子就被公司开除,原因是他有一天9点到岗打完卡就消失了,直到中午才回来,属于旷工,男子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工资以及违法解除赔偿金,然而,仲裁只裁决公司支付工资,驳回了赔偿金的请求,男子不服,闹到法院,法庭上公司一句话亮了。 “你们公司这么急着开除我,是怕我请假吗?”男子的这句质问,不仅扎进了公司的心窝,也扎中了不少打工人的同款无奈,明明是再正常不过的陪产假申请,却硬生生被公司说成了旷工辞退。 而对于男子的质问,公司给出的理由则十分“强硬”:曹某有“两天无故旷工”,完全符合辞退条件。 但法院可不是听公司说啥算啥,经过审理后,法官查明了一件关键事实:曹某签到后离开岗位的那天其实是周五,而公司周一早上就把曹某给开除了,所以公司所谓的“连续两天旷工”,其实是算上了双休日。 这一下所有人都震惊了,双休日不上班本来就是正常情况,哪来的旷工? 于是一审法院判决公司需支付曹某 8000元赔偿金,但公司却不能接受,立刻上诉,理由更是让人大跌眼镜:“虽然是双休日,但员工来公司加班是很正常的,因此不来也可以算是是旷工。” 这句话一出,连旁听的人都倒吸凉气。“自觉加班是常态”?这是在发明新劳动法吗?双休日自愿加班还能变成义务? 估计公司自己说完都觉得有点站不住脚,但箭已离弦,只能硬着头皮上。但二审法院显然不买账,直接指出公司观点与法律规定完全相悖:周末不上班,是劳动者的权利,不是公司的恩赐。员工双休日不来,就是合理休息,和旷工完全不是一回事。 最终,二审维持原判。 其实整个案件下来,最扎眼的不是那8000块钱,而是公司的态度:一个员工请陪产假,明明可以正常审批,偏偏要找个由头把人赶走,硬说人家旷工。而且不让请假就算了,结果闹到法院,还要继续死撑,说双休日也得来上班。 这不是规章制度问题,这是企业文化的问题,是管理心态的问题。 在一些公司,只要员工提出请假、休息、维权这些合理要求,立刻就能被贴上“麻烦的人”“不听话的人”标签。而企业为了省一点点成本,愿意不惜把规矩扭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不是按法律管理,而是按心情管理。 但法律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避免这种“随意开人”的事发生。 所以说,劳动者不是没底气,只是太多人不知道自己还有底气。曹某的案子虽然不大,却照出了很多企业的潜规则。愿未来类似的故事,能越来越少。 信息来源: 环球网丨上海一男子请陪产假8分钟后被开除,公司竟称“双休日工作应属常态” 文丨小王 编辑丨史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