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一家子,但凡有一个明白人都不至于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七十岁的老人借用商家厕所时猝死,家属居然向商家索赔二十一万。 事情发生在广州佛山,2024年8月,七十岁的老人路过某店铺时内急,问商家借用一下厕所,商家本着与人方便的想法就同意了。 老人进去后,很久没出来,商家发现异常厕所,门反锁敲门,没有回应,商家没有犹豫,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接着破门而入,一套流程下来,找得出商家做法上的任何瑕疵,门被打开后,发现老人倒在地上,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后经医务人员确认为猝死,商家借厕所给你们家老人用,结果死在别人店里搞出这么晦气的事,家属不去道歉就算了,反而认为商家为听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错过最佳抢救时机,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甚至连交通费都算进去了,共计二十一万三千五百三十八元。 难道商家要安排一位工作人员伺候你们家老人上厕所,猝死也就几分钟的事情,不安排个人盯着,现在老人摔倒,已经没人敢扶了,你们还想让这个社会风气变成什么样子。 一审败诉家属居然还有脸继续上诉,二审新规这次法院给力,法院认为,商家并非专业医务人员已经及时拨打120以及简单实行救助,这已经履行了法律上的安全保障义务,无需赔偿,就算不要赔钱。 这个事情之后,商家还会不会再把厕所给借出去,其实我是充满疑问的,咱们先不说店里死个人有点晦气,也不说无缘无故卷入诉讼,一审二审的折腾,这里要花多少成本,就说沾染上这一群死者的家属,这个店还能不能安生,大家可以想象,三天两头都过来闹,店里还做不做生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