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百科

一纸审计揭沉疴:百万集体资金去向成谜

2022年某中正银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揭开了吉安市青原区某街道周家村小组2006年至2021年十六年间

2022年某中正银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揭开了吉安市青原区某街道周家村小组2006年至2021年十六年间的财务管理面纱。金额分配依据模糊,收支无纸质证明,预留地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深深困扰着村民。

征地补偿款管理:法定程序执行待完善

事件的源头可追溯质2005年涉及224.819亩集体土地的《征地协议》,332万余元补偿款及19.72亩预留发展用地,本应是保障村民集体利益的 “定心丸”,却在十六年的管理中沦为 “糊涂账”。

根据条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收支应当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且分配方案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但审计数据显示,该村小组的征地补偿款管理存在部分环节未完全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2006年收到的404万余元发展预留地款中,超出协议约定的52万余元无任何书面说明,13万余元支出缺乏单据支撑;2008年至2010年间,累计336万余元收入与支出核算后,21万余元差额去向不明,未能实现“帐实相符、有据可查”的法定财务管理目标。但征地款分配金额依据完全模糊,村里也从未公示过具体的分配核算标准。征地补偿款的安置补助费应转款专用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不少于75%需分配给村民,但周家村小组既未制定明确的分配细则,也未说明各项扣除款项的法律依据,与“村务公开、财务透明”的法定要求严重背离。

更受关注的是19.72亩预留发展用地的处置。根据《条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进行备案。但据村民代表反映,这部分土地被村干部们和征地工作组经过商议后,“不顾村民阻拦”擅自出让,约512万元售地款未向村民分配。这种未完全履行法定民主程序的集体资产处置行为,对村民的集体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造成影响,与《民法典》中集体财产保护的相关规定不符。

另一个触目惊心的问题是外村人员违规领取征地补偿款。据村民代表实名举报,审计报告中未详细披露的资金流向里,有部分款项被支付给了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小组在未公示分配对象资格审核名单、未履行成员资格认定程序的情况下,允许外村人领取补偿款,直接侵犯了本村村民的集体资产所有权与收益权,与《民法典》中集体财产专属保护的立法精神相抵触。

在资金收支的具体核查中,部分支出因缺乏纸质凭证支撑,其具体流向与用途难以追溯,仅能在收支明细表中看到对应金额记录。据村民代表表述,自知晓集体土地被征收起,直至最终村民实际获得的分配款项,合计仅为3,314,874.30元,与前期征地相关资金规模形成明显差异。

大额资金经手:个人操作需契合法律要求

审计报告中,个别人员经手的大额资金流向问题,凸显了基层集体资产监管的法律漏洞。村民周某鹏领取的 77.7万元征地款,报账支出的76.6万余元仅以“旱地补偿”“荒地补偿”等模糊名义列支,缺乏法定的补偿协议、明细清单及发放记录。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忠实履行职责,不得侵占、挪用集体财产。据村民代表描述,部分村干部以私人名义从征地补偿款中借走了约29余万元,也未见证明文件等纸质材料。

此类无合法凭证支撑的资金支出,不仅使得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难以核实,也让村民对资金流向的规范性产生疑问,近 77 万元集体资金的分配对象、发放标准无明确痕迹,未完全符合“村务公开、财务透明”的法定原则及集体资产支出的合规要求。

此外,财务管理中的部分疏漏也潜藏风险:400余万元征地补偿款产生的25万余元利息中,2012年第一季度利息记录缺失,不符合《会计法》关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的规定;70余万元工程项目款项无工程协议、验收单等核心资料,无法确认工程实际情况;237万余元重要财务记账凭证未按规定留存,导致账目无法核对,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给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和责任追溯带来困难。

审计启示:基层治理需夯实法律基础

这场持续十六年的集体资产“糊涂账”,是几位村民实名举报揭开的——他们看着数百万元征地补偿款、预留地售地款去向不明,自家应得的份额却迟迟不到位,只能一次次追问“补偿款总额到底有多少?按什么标准分?为什么实际拿到的钱和说的差那么多?”对村民来说,征地补偿款不是数字,是生活保障、是家庭生计—他们只想要一个明确的说法:按法律规定算清楚,该给的补偿款一分不少地还回来。

十六年的财务管理经历提醒我们:需以法律为准则,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严格执行村民民主决策程序,确保集体资产处置、资金使用全程公开透明;加强财务档案管理,保障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定期开展集体资产审计,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只有让法律切实融入基层治理,才能守护好集体资产安全,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稿件内容基于当事人提供材料整理发布,仅反映相关情况,不代表平台及媒体观点,如有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