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件事让很多医护人员心里堵得慌,甚至上了热搜。啥事呢?就是有些单位,把“无偿献血”和员工的绩效、奖金直接挂了钩。

你没听错,是“无偿”献血,但后面却跟着“强制”的指标。简单说就是:单位给你科室或个人下了任务,今年必须有多少人去献血。要是完不成?行,那可能就得扣点钱,或者影响年底评优。
这事儿听起来就有点变味了。献血,明明是一件发自内心的善举,是“我自愿帮助别人”。可一旦跟工资、考核绑在一起,味道就全变了。它从一份爱心,变成了一份“工作指标”;从“我愿意”,变成了“我必须”。这让很多原本就工作繁重的医护同仁感到委屈和压力——我平时救死扶伤已经拼尽全力,怎么献爱心也成了KPI?

针对这种简单粗暴的“摊派”做法,人民日报都看不下去了,直接发文怒批。评论说得很清楚:无偿献血,自愿是根本。不能下指标,更不能搞强捐。
这话说得在理,也说到大家心坎里去了。为什么不能强制?
首先,这违背了伦理和法律精神。 我国《献血法》白纸黑字写着,提倡18到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关键词就是“自愿”。任何形式的摊派、强制,或者用利益胁迫,都踩了红线,歪曲了立法鼓励献血的初衷。

其次,这会伤害献血事业的根基。 大家想想,如果一个人是因为怕被扣钱才去献血,他心里能痛快吗?他对献血这件事还能保持信任和热情吗?这种“被自愿”的经历,很可能会打消他日后真正主动献血的念头。这等于是在透支宝贵的爱心资源,从长远看,会打击公众的献血积极性,反而对血液保障工作不利。
最后,这也是对医务工作者的一种不尊重。 医护人员是献血队伍中的重要力量,他们最清楚血液对病人的重要性,很多人在工作之余早已是固定的志愿者。用行政命令强行“催谷”,是对这份专业和爱心的不信任,是把高尚的道德行为,拉低成冰冷的数字管理。
说到底,保障临床用血,关键靠的是完善的激励措施、透明的用血制度、便捷的献血服务,以及深入人心的科普宣传,让大家消除顾虑、理解意义,从而主动伸出手臂。

而不是把压力简单传导给任何一个群体,更不能让“无偿”的爱心,沾染上“强制”的灰尘。
人民日报的批评,是一记及时的警钟。它提醒各单位:做好事,也要讲究方法,尊重规律,更要尊重人。别让好政策,在执行中走了形,寒了热心人的心。
你怎么看这种“献血摊派”现象?你在生活中遇到过类似的“强制自愿”吗?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