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滋养着湖畔万亩良田,棉花产业承载着当地种植户的生计希望。然而,来自昌吉玛纳斯县的种植户李中正,却在博湖县博斯腾湖乡的350亩棉田里,遭遇了一场棘手的承包纠纷,涉及合同履行、作物采收、政策补贴等多重争议,引发社会对基层农业管理相关问题的关注。

据了解,54岁的李中正有着多年棉花种植经验。2024年5月,经人介绍,他与当地种棉老板王广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350亩土地用于棉花种植,承包期限自2024年5月3日至12月30日,每亩承包费1000元,总计35万元。合同约定李中正先行支付4万元定金,剩余31万元于5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同时注明前期种子、地膜、滴灌带等由王广金投资,李中正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合同履行过程中,李中正因资金周转问题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剩余承包费。经当地司法所协调,他出具书面保证书,承诺9月10日前交清款项,若未履行愿承担法律后果。但双方矛盾在10月突然升级,李中正称,10月初王广金派人拆除了其承包地上的蒙古包,10月20日至22日,又安排人员采收了12亩约5吨棉花(按当时市场价估算价值约3万元)。他多次拨打110报案,博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博斯腾湖派出所均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


后续,李中正在10月25日凑齐并交清了全部35万元承包费,但被采收的棉花并未归还。此外,双方还因王广金前期16.5万元种植投入的支付方式产生分歧,王广金要求先付清该笔款项再允许采收剩余棉花。11月2日,李中正雇佣采棉机准备采收时遭到阻拦,导致棉花错过最佳采收期,出现季节性减产,损失约60万元。
更让李中正困惑的是国家棉花补贴政策的落实问题。他透露,签订合同时王广金明确承诺地块可享受国家棉花补贴,合同也写入相关条款,但后续他从乡政府工作人员处得知,该350亩土地属于当地磬玉酒庄的葡萄基地,并非棉花种植规划用地,按政策不享受棉花补贴。
据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发布的《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政策实施方案(2024—2025年)》明确,棉花补贴发放对象为符合政策的实际种植者,对种植地块性质有严格要求,严禁非棉花种植规划用地享受补贴,套取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李中正表示,若早知该地块不能享受补贴,他不会签订此合同。
此外,李中正还提及,在参与乡级调解时,曾听到王广金的长工录音显示,王广金疑似将自身约900亩棉花通过多张他人身份证登记,以特定价格处置,涉嫌套取国家补贴,当时参与调解的乡人大主席马林曾承诺补贴事宜会及时通知,但最终未兑现。
目前,李中正已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情况,相关部门已按程序转送处理。此事不仅关乎个体种植户的合法权益,也涉及基层农业承包合同规范、惠农政策落地执行等问题。
期待相关职能部门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全面核查案件细节,厘清责任边界,依法处理各类争议,规范基层农业管理和政策执行流程,确保惠农资金用在实处,保障种植户的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