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口径导致用电量大于发电量。为什么会有用电量大于发电量这种说法?这个数据是怎么来的?实际上在2023年12月15的时候,有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系统显示2023年的11月份全社会的用电量是多少?

7630亿度电不变。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也发布了一组数据,这个数据是多少?2023年的11月份的发电量是多少?731亿度电。

但能源局与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据相差将近320亿度电。这就有人就提到了为什么发电量会小于用电量?实际上两个数据都没问题。到底是问题出现在哪?是统计的口径不一样。

·一方面用电数据是由国家能源局来发布的,一发布的是全社会的用电量,这是一个全口径的数据。只要是通过电网送到家里的电,都可以通过电表统计出用电量,进而相加出来就是全社会的用电量。

·而另一方面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发电量是什么数据?是发布的发电量,数据是全称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具体而言指的什么?指的是年主营业额在200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的发电量。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指的是什么?年主营业务在2000万以上以及工业企业。

所以大量的收入不达标的小企业自行建设的发电量发电站,比如风电、光伏等等,这些就没有被统计到进来。所以并不是用电量大于发电量,只是统一口径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