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台山市深井镇那中村委会八角村,一项总投资超320万元的村容改造工程早在2021年11月就已验收合格,可截至2023年9月,施工方仍被拖欠138万元工程款(含到期保修金)。一边是村民已享受近2年的改造成果,一边是施工企业多次催款无果,这笔“民生账”为何迟迟算不清?江门市12345热线的咨询记录与官方回复,揭开了款项支付背后“拆旧复垦资金依赖症”的困境。
一、项目合规推进:招投标落地,合同明确工程细节与支付约定
作为当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民生项目,八角村村容改造工程全程遵循正规流程,从招投标到合同签订均明确权责与标准:
招投标与中标确认:2021年6月30日项目通过邀请招标开标,中部建设(深圳)有限公司以322.737104万元中标(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5.158851万元),工期120个日历天(遇雨水天顺延),质量要求“合格”。7月1日《中标通知书》要求7月10日前签合同。
合同核心条款:7月8日签订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工程含村场捣混凝土、巷改造、排水工程等;同步签《工程质量保修书》,整体保修期2年。关键支付约定为:工程款分三阶段,资金来源绑定拆旧复垦收益,完成50%工程量且资金到账后付150万,竣工后第三方审定结算付至97%,1年保修期满付3%保修金。



(施工合同,当事人提供)
二、工程履约到位:按期竣工结算,发票已足额开具
从项目推进实际情况看,承包人严格按合同完成履约义务,工程验收与结算流程合规:
工期与验收:工程于2021年7月15日按期开工,11月15日完成全部工程量(较计划竣工日延迟3天,属合理范围),当日通过发包人、监理等多方联合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验收前3天,承包人按合同要求提交了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两套。
结算审定:2021年11月16日,承包人编制《深井镇那中村八角经济合作社村容改造工程结算书》,依据《全国市政清单(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2021年6月《江门市工程造价信息》等,结合竣工图纸与签证表核算,结算价暂定为323.263834万元。11月23日,经第三方审核,最终审定结算金额为320.955150万元。
发票开具:截至2023年9月,承包人已累计开具增值税发票311.273037万元(税率9%),覆盖结算价的97%以上,次开票中仅第四次171.27万元款项未足额收到(已收款160万元)。

(部分入账回单,当事人提供)

(部分入账回单,当事人提供)

(部分入账回单,当事人提供)
三、款项支付困境:138余万元待付,承包人提交正式申请
尽管工程竣工近2年且1年保修期已于2022年11月届满,工程款支付仍存在明显缺口。2023年9月4日,中部建设(深圳)有限公司向八角经济合作社提交《结款申请书》,明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并验收交付,第三方审定结算320.955150万元;累计收款160万元,应收未收97%结算款剩余部分151.273037万元,加到期保修金9.682113万元,合计申请支付138万元。
四、官方回复:拆旧复垦资金未到位,支付需等上级下拨
针对市民通过江门市12345热线“明确工程款支付时间”的咨询,台山市深井镇人民上级部门于2023年7月作出正式回应:“那中村八角经济合作社村容改造工程费用从该社拆旧复垦项目指标交易收益中列支,截至2023年7月,合作社应收拆旧复垦收益约467万元,但资金尚未到位,暂无法支付剩余工程款,拟待上级下拨后再按约定支付。”目前暂无公开反馈结果。
五、民生工程需“完工即结算”,资金拨付成关键
针对八角村改造工程欠款问题,现提出三点核心诉求:恳请台山市级部门对接上级,跟踪467万元拆旧复垦收益进度,明确到账时限,确保资金到位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138万元工程款;建议镇上级部门梳理农村基建合同,补签“资金延迟补偿”“备选资金渠道”协议,避免单一资金卡壳;要求农村集体工程每月公示付款进度,接受监督,杜绝“竣工不结算、结算不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