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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胃镜检查前被劝先做心脏手术,术后身亡,医院被指伪造病历

江苏南通,女子胃不舒服,去医院做胃镜检查,却被告知其患有心悸无法全麻检查,女子按照医嘱,在心血管内科接受治疗,没想到,上

江苏南通,女子胃不舒服,去医院做胃镜检查,却被告知其患有心悸无法全麻检查,女子按照医嘱,在心血管内科接受治疗,没想到,上了手术台后,就再也没下来。后来被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生在手术中存在多次过失,还存在伪造病历行为。目前家属已经报警,医院表示,正在与家属和卫健部门协商赔偿和后续处理问题。

2025年4月,李女士的母亲宋女士感觉自己胃不舒服,想在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个胃镜检查,但是在医生诊断前,她表示自己有心悸的症状,经常吃药。医生表示,心悸无法进行全麻,建议先去心血管内科做心脏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否则以后生病也无法进行全麻手术。李女士回忆,母亲当时有些犹豫,因为她并没有头晕、出汗等严重心悸的指征,也曾咨询过,得知这是微创手术,且医生强调不做手术会影响后需治疗,最终家人同意了手术。

4月29日,宋女士接受了“心脏射频消融”手术。这是一种介入治疗快速性心律失常的方法,通常创伤较小。然而,手术过程中出现了意外。

鉴定书描述,在做手术的时候,医生先是在右室流出道进行消融,后又在左冠窦区域进行消融。在对左冠窦区域进行消融时,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尽管医院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抢救,但宋女士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尸检报告显示,宋女士的致死原因为术中发生急性左冠状动脉损伤、心脏骤停。医院在做手术前,检查不全面。一般在做这种手术前,应进行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以判断消融靶点与冠状动脉开口的距离。医院不但没检查,也没有告知家属。鉴定认为,医院的过失是导致患者在手术中出现急性冠脉损伤及死亡的根本原因。

事故发生后,李女士对母亲进行该手术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她表示,家属曾咨询北京专家,专家认为宋女士的情况没有手术必要,药物控制即可。

在调查中发现,医院了为了证明手术的必要性,伪造检查报告,伪造审批手续。但是医院辩解称是病历“书写不规范”。

2025年12月9日,江苏省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认定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医院存在种种问题,李女士已经报案,警方已立案调查!

2026年1月8日,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院方医务处等部门正在与家属及卫健部门沟通,对接赔偿和后续处理事宜。

在这起事件中,专家认为宋女士的情况没必要进行手术,吃药即可,但医院非让进行手术,后续为了证明手术的必要性,还对病历和心电图进行造假。这种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的行为令人胆寒。一个小小的胃不舒服,到了医院还没检查就要对心脏动手术,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这跟过度医疗有什么区别。

记得前几天有媒体报道,一个小伙感冒了,到医院检查后,被告知患癌了,小伙不信,到几个省的医院检查,都被告知是癌症。后来,在一个医院检查后说是普通的感冒。最后前几个医院说是误诊。这不是笑话吗,如果小伙一开始就相信是癌症,可能会倾家荡产的治疗。

这让人不得不怀疑现在有些医生的水平,离开了仪器估计啥也不会。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及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也是原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按理说,医院的管理和医术水平是非常高的,不应该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

很明显,医院想靠过度医疗来赚大钱,没想到弄巧反拙、因小失大,出了人命案了。要不是家属各处奔走要求相关部门查明真相,估计医院不会主动承认和问责。这么大的医院,出了问题就应该主动调查和解决,而不是各种造假,被动接受调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表示,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属于一级医疗事故,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相关人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有些病在治疗前,如果没把握或者怀疑的话,建议多去几家医院诊断检查,了解利害关系后,再做决定。作为医生,应该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严格遵守诊疗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不能把“救死扶伤”当做儿戏,更不能治病救人来赚黑心钱。

信息来源:上游新闻 20260108《女子看胃病竟死于心脏手术?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被指多项违规,酿一级甲等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