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97年的晋楚邲之战,处处闪耀着个人英雄主义的光辉,在其中发生了三个小故事,更可以一窥春秋时代人们的思维观念与精神世界。这才是真正的中国古典英雄时代!没有杀人盈野,没有阴谋诡计,甚至没有神机妙算,只有古典精神的勃发与英雄凯歌的高唱。我们发现,春秋时代的中国人,与这之后的中国人,几乎不像是同一个民族。当此后近百年,鲁国孔丘在长叹礼崩乐坏的时候,你就可以理解他的哀伤,是如何发自内心了。

战争开始了,首先,楚庄王派出了自己手下最最猛的三位勇士乐伯、许伯和摄叔,去晋军处“致师”,杀他们一个下马威。
所谓致师,汉代大儒郑玄这样解释:“致师者,致其必战之志。古者将战,先使勇力之士犯敌焉。”简单来说就是派己方战斗技巧最高超并最有勇气的甲士、将领冲去敌阵,向对手挑战,以鼓舞己方士气,并挫敌锐气。这一上古军礼可能是原始时代的战争遗存:两部族之间争斗,阵前派出自己最强壮的勇士先进行一场决斗,分出胜负后,如果双方愿意接受现有决斗结果并接受和解,那就摆出谈判桌;如果不接受,那么双方再全军出击斗个你死我活。其实类似习俗在全世界也是普遍存在的,比如特洛伊传说中的阿喀琉斯,就是用这种方法降服了很多希腊部族。
另外当年武王伐纣,面对七十万商纣大军,太傅吕尚也曾如雄鹰般率一百人队前往致师,“时维鹰扬”,斩敌杀将,大大提振了周师的士气,并大大震慑了殷商奴隶军,终使其牧野倒戈。这种上古军礼在春秋还颇盛行,到了战国以后就渐渐消失了,毕竟,将领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这样做不仅风险极高而且有悖于战争的基本规律。演义小说里那么多将军单挑,不过是作者看多了乡村斗殴后的意淫罢了。

总之,“致师”在春秋时代是一个光荣的政治任务,所以乐伯、许伯和摄叔三人感觉非常骄傲,临出发前,他们还温习了一下“致师作战守则”,并各自立下了自己的flag。
御者许伯道:“我听说单车挑战,御者要疾驰而过,撞倒对方的旌旗,压在地上摩擦摩擦,然后回来。”
主将(车左)乐伯道:“我听说单车挑战,车左要用利箭射敌,到达敌营后,就代替御手执辔,让御者下车整理马具,梳弄马鬃,以示从容。”
车右摄叔道:“我听说单车挑战,车右要冲进敌营,杀死敌人割下耳朵,然后再抓一个俘虏回来。”
目标既定,这三位勇士就出发了,只见驾驶员许伯驱车如风,直冲晋营,把插在营前的几杆大旗撞得东倒西歪。晋军一见楚军中突然冲出了一辆不守交通规则的战车,还撞坏了他们的宝贝军旗,这还了得,纷纷喊杀过来,车左乐伯毫无所惧,洒然一笑,从容接过许伯缰辔,让许伯下车搞维保。待晋军冲到三人面前,却发现三人好整以暇地斜眼看着他们,显然没有把这群晋国好汉放在眼里,为首一人不由大怒:“你们是什么东西,就三个人也敢来晋营撒野,真是找死……”话音未落,就被乐伯一箭射翻在地。与此同时,车右摄叔也大叫一声跳下车来,挥手一戈,砍倒数人,然后从容上前,将他们的耳朵割了下来。一个晋国好汉又道:“在我军的地盘上,绝不允许你们横行霸道,看剑!”话音未落,却被摄叔一个右勾拳轰倒在地,摄叔一手提起那人,飞身上车,大叫:“搞定!许伯,我们撤!”
许伯闻声,一脚踢翻一个冲上来的晋兵,然后一个纵身跳返车上,掉转车头往本营疾驰而去。
这就是致师礼的最高境界,挑战人越是表现得目中无人、自在从容、潇洒走一回,就越显示自己的勇敢、自信,也就越说明敌方不堪一击,统统都是脓包废物。
这时已有人通知了晋军大夫鲍癸,鲍癸大怒,连忙率领本部追杀三人。晋国人摆出的是角型队列,也就是英文字母V字型阵,这个队列的好处就是编队中各乘战车,其行进方向不在一条直线上,且均以舆侧向敌,射界开阔,且不会在行进中互相干扰,因此弓箭攻击效果奇佳;而且此阵可左右两翼包抄,一旦合拢,就能将追击之敌围歼。当然,这个阵型也有一个最大的坏处,就是侧翼暴露,纵深单薄,攻击力差,不能实施正面强攻,也不适合大部队作战。角型队列最适合的还是小股部流星闪电般的追击。

这会儿就有点美国大片中汽车追逐战的意思了,只见楚将乐伯端起他的冲锋枪,哦,不是,是弓箭,左边专射战马,右边专射御者,射的晋军左后两翼人仰车翻,不能合拢。但晋将鲍癸仍不肯放弃,紧紧尾随在后,就在这时,乐伯发现了一个糟糕的情况,自己箭袋里只剩一支箭了,怎么办呢?乐伯搭弓上箭,瞄准鲍癸,心中犹豫:“我这箭就算射中,也无法逼退其他晋军,更惹对方拼死报仇,想要脱身就更难了!”正转念间,路旁恰巧窜出一只麋鹿来,从车前经过。乐伯灵机一动,一箭往那麋鹿射去,正中麋鹿背部。乐伯让车右摄叔拿着死鹿送给鲍癸,说:“追杀是个体力活,老几位一定很饿了吧,我们打了一只麋鹿,奉送给你们补充点营养哈。现在还不是狩猎的季节,猎物有点少,莫见怪啊!”
所谓麋鹿,可不是普通的鹿,而是一种巨大的食草动物,体格比牛还要大,长两米多,重量超过六百斤,又称“四不像”(尾似马而非马,蹄似牛而非牛、角似鹿而非鹿、颈似骆驼而非骆驼),汉代以前曾广泛分布于中国各地,北起内蒙古巴林左旗富河沟遗址,南达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都有野生麋鹿遗骨层的发现。因喜欢生活在沼泽中的习性,麋鹿还被称为“泽兽”,后来因气候变冷,北方的沼泽湿地逐渐消失,它们才一路南迁直至绝迹(注1)。总之,乐伯能够一箭射穿麋鹿的背部,其力大善射,令人惊叹。

鲍癸可不知道敌人没子弹了,他刚才见乐伯箭无虚发,心中已是惊惧,又见乐伯在如此紧张的时刻居然还有闲情逸致射鹿玩,明摆着是告诉自己再追便会如这麋鹿一般,心中更是害怕,便找个台阶顺坡下驴,假意叹道:“他们的车左善于射箭,车右善于辞令,都是讲礼的君子啊,我从不找君子的晦气!兄弟们,撤!”
就这样,乐伯三人大摇大摆得意洋洋地回到楚军营中,受到了楚庄王的大力嘉奖。而他们在这次致师中表现出来的高超的车技射艺,以及翩翩君子之风,则宣告着楚国已经开始摆脱蛮夷形象,向华夏国家看齐。

邲之战的结局,我们都知道了,是晋国大败。这第二个故事就发生在晋国人的逃亡过程中。当时,晋将赵旃因惹怒庄王,被楚人追杀,一路丢盔弃甲,甚至把战靴都丢了,只得徒步裸奔,跑的两脚满是鲜血,正在叫苦不送,突然看见前面晋国大夫逢伯也带着他的两个儿子坐在一辆小车上,也在逃亡,不由大喜,叫道:“前面晋国战车上的人是谁啊?行行好,带我一起走吧!”
逢伯认得是赵旃的声音,忙对他的两个儿子低声说道:“不要回头看,快点开车!楚国人就要追上来了。”逢伯在内心,其实并不想救赵旃,就是这个捣蛋鬼没事跑去招惹楚军,才使得晋军遭此横祸,实在可恶!再说了,他车上也没有空位了,那时的战车只能载三个人。
可两个倒霉孩子好奇心重,居然没听老爸的话,偷偷回头看了一眼,忍不住嘻嘻笑了起来:“老爸,后面跟着的好像是赵老头,不过他怎么没穿衣服啊,搞笑死了!”
赵旃在后面已然认出了逢伯的两个儿子,忙叫道:“原来是逢大夫您啊,太好了,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吧!!”
逢伯还是装作没听到的样子,继续驾车赶路。
两个倒霉孩子完全不知事,又拍了拍逢伯道:“赵老头在叫你呢,爹,你咋不回答人家!”
逢伯气坏了,大怒道:“你们傻呀,不知道咱们车小,挤不下五个人吗?叫你们不要回头偏要回头,气死我了!”说着把他的两个儿子赶下车来,指着旁边一棵树说:“你们就在这儿待着,明天老爸我来给你们收尸。”
这时赵旃已经赶了上来,逢伯把缰绳交给赵旃,让他登车同载而去。
第二天,逢伯派人来收尸,果然在那棵树下找到了两个叠压的尸体。
看来这两兄弟果然很听话,害怕父亲找不到自己,最终选择了战死在这树下,以赴父子间最后的约定。

逢氏的两个孩子是很惨,但有一伙晋国人就运气好了,当时这伙晋国人也在逃亡,不小心战车的轮子却陷在泥坑里了,怎么推也推不出去,这下惨了,楚国的追兵赶了上来,看到他们的狼狈样子,都笑了起来:“你们怎么那么笨哪,哪有踩着刹车推车的道理?赶紧把车闸摘下来啊!”
“怎么摘啊,说的倒容易。”晋国人没好气地回答。
“笨死你们,战车前面有一个当车闸的横木,抽出来,车子就可以推动了!”
晋国人看了半天,摸着头说:“哪个是车闸啊,我从小读书少,没学过机械原理。”
“真受不了你们!”楚国人摇了摇头,走上去将那根横木抽了出来,并热心的帮他们一起用力将车推出泥坑。
晋国人也不道谢,跳上车子就逃,楚国人一看也赶紧上车继续追。要说晋国人也真是菜,没跑多远,马居然不跑了,盘旋着不能前进。楚国人气坏了,跑过来骂他们说:“真没见过你们这么笨的人,风这么大,旗子会产生阻力的你们懂不懂?”
晋国人尴尬地笑了:“这空气动力学,我们也没学过。”
楚国人长叹了一声,又上前帮晋国人拔掉了车上的大旗,并扔掉了车辕头上的衡木。这下晋国车轻巧多了,总算能跑了,晋国人很开心,跳上车高歌而去,临别前还不忘揶揄一下他们的救命恩人:“不好意思,怪只怪我们没有贵国军队逃跑经验丰富,见笑了啊,哇哈哈哈!”
晋国人的嘲笑相当没品,而且完全没有政治觉悟。我们前面已多次说过,春秋时代的战争,本质上属于华夏贵族间的竞技游戏,因而具有一种神圣的仪式感,一切都必须合乎传统的礼制文化。比如我们前面说过的宋襄公以及后来的赵襄子,赵襄子在平定中牟叛乱时,恰逢中牟城墙崩塌,赵襄子竟立即停止进攻,直到中牟修补好城墙后,才再次开战。别人很奇怪,赵襄子便引用了晋国著名君子叔向的一句名言来解释自己为何“坐失战机”,其曰:“君子不乘人于利,不迫人于险”。
总之,这些看似迂腐的车战军礼,是当时区别文明与野蛮,君子与小人,华夏与蛮夷的重要标志。事实上,早在楚庄王问周鼎时听到王孙满“在德不在鼎”的言论之后,就明白楚国如果想要获得天下各国的认同、尊重与服从,那么只有一条道路,就是积极发展楚国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楚人进一步华夏化与中原化。所以在邲之战中,我们不仅看到楚国文臣彬彬有礼、谈吐文雅、外交辞令得体,甚至就连以前粗鄙无文的楚国兵将也在战场上尽显翩翩君子之风。这一转变让我们发现,楚人其实所图甚大,他们要的不只是一场战争的胜利,甚至也不仅仅是当霸主,而是想要就此彻底摆脱蛮夷的身份,融入华夏,成为华夏的领导者,乃至天下共主。

注1:殷商遗址就出土了很多麋鹿鹿角,据杨钟健和刘东生对殷墟遗址出土的动物群资料的研究,麋鹿与猪、牛的数目排在前三,都达到了1000只以上(氏著《安阳殷墟之哺乳动物群补遗》)。商王围猎也很喜欢射麋射鹿,据占骨记载,商王武丁最多一次竟收获了451头麋鹿。《逸周书》统计周武王攻入殷都后在商王田猎区狩猎以庆祝胜利,其获得麋鹿亦是最多,足足有5235头。《春秋》鲁庄公十七年(前677年)甚至把“多麋”列为灾害之一。但随着气候变冷,到了汉代,麋鹿已成为长江流域特有的动物,且数量急剧减少以至近乎绝迹。1983年,我国从英国引进少量麋鹿至北京南苑皇家猎苑,并逐步繁殖野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