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陈甜甜
近日,长春市出租车司机被醉酒乘客殴打一事引发关注。1月19日,被打司机李先生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打人者至今未道歉,涉事乘客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对于该处罚结果,李先生表示将提起行政复议。
车内监控视频画面(受访者提供)
据李先生回忆,1月16日凌晨2时许,他接单搭载了两名男性乘客,上车后一人坐在后排,一人坐在副驾驶位置。行驶中,两名乘客在车内发生争执,情绪逐渐升级。临近目的地时,后排男子突然对司机脸部进行拍打。
李先生向记者提供的一段车内监控视频显示,李先生多次口头阻止,称“你别整(动)我”,对方回怼道“整你咋地”,随后,后排男子捏住司机脸部并向后猛拽,造成车辆瞬间失控,冲入路边绿化带。撞击停车后,男子继续施暴,连续击打司机头部,并用双手勒住其颈部。
在多次挣扎后,李先生得以逃脱,随后报警,双方被带往兴隆派出所进行调解。初步调解未果,次日,双方前往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一步处理。
车辆失控撞向绿化带
1月17日,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现查明2026年1月16日凌晨2时,52岁男子运某乘坐出租车时,酒后无故殴打出租车司机李先生面部多下,用手向后排座椅方向拉拽李先生头部,随后用手勒其颈部,导致李先生面部、颈部多处皮外伤,决定给予运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19日,李先生告诉记者,事发至今,其头部会产生眩晕,耳朵有耳鸣声,面部和颈部有多道抓痕,其驾驶的出租车也有轻微损失。对于该处罚结果,他表示“不太认可”,认为处罚过轻,未能体现对其身心伤害的补偿,计划提起行政复议。(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