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宁国市梅林镇沙埠阳光幼儿园园长陈某林反映,其为扩大幼儿园规模,在征地与申请用地指标过程中,遭遇资金损失、债务累积及肢体冲突等问题。事件涉及指标款项、用地审批、信访调解等多重环节,至今仍未完全解决。办学梦想的起航与征地开端
沙埠阳光幼儿园的故事始于2003年9月。当时,梅林镇沙埠村村民梁某辉在村内创办了这所幼儿园,最初因场地条件限制,仅能作为幼儿看护点运营。随着沙埠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幼儿园的规模已无法满足需求。
2011年9月6日,沙埠阳光幼儿园正式向梅林地方提交申请,希望在沙埠安置区周边获得约三亩土地,建设一个能容纳300余名学生的“大型花园式幼儿园”。

(扩建申请书,陈先生提供)
转机出现在2014年。通过沙埠村地方工作人员梁某锋,陈某林夫妇得以购买一块7.8亩的土地。然而,问题很快出现——这块土地的性质是农用地,无法直接用于建设。这为后续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征地协议,陈先生提供)
用地指标办理的波折与资金投入
为了解决用地问题,2016年,陈某林夫妇开始尝试办理建设用地指标,分三次向梁某锋支付了共计12万元的“办事经费”。后续通过银行转账向梁某锋支付了20万元,用来买指标。这意味着,仅为了办理用地指标,他们就投入了32万元。


(办事经费,陈先生提供)

(买指示支付凭证,陈先生提供)
与此同时,为了筹集资金,陈某林夫妇开始大量借贷。陈某林表示,这些资金多来自银行贷款、信用卡透支和网络借贷。陈某林表示,为办园投入的指标32万来自借贷,数十年,利滚利,产生一百多万的损失。
直至2022到市里上访才得知没有买卖指标一说,陈某林才意识到被地方工作人员骗了,反映问题后未能有效处理。
多方协调与场地更迭的尝试
在用地指标迟迟无法办理的情况下,各方开始寻求其他解决方案。
陈某林称,地方曾表示敬老院可以改建幼儿园,并让他们先投入资金,2019年4月28日,陈某林与买方杨某琴签订了《房屋出售协议》,以58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位于梅林镇沙埠村新民路的自住房屋。

(房屋出售协议,陈先生提供)
2020年3月31日,沙埠阳光幼儿园提交了《宁国市企业投资项目预审申请表》,计划利用原梅林镇沙埠敬老院地块进行新建,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建设2层教学楼和办公楼各一栋,总面积1320平方米,并配套500平方米的室外运动场。项目预计2020年6月开工,2021年6月建成。然而,这一计划也未能实现,手续未能办妥,“忽悠了我”。


(宁国市企业投资项目预审申请表,陈先生提供)

(房屋出售协议,陈先生提供)
但好景不长,由于没有好的教学坏境,生源逐年减少,到2024年9月,梅林学校将改建的幼儿园收购作出评估给予补偿,至今未落实。
纠纷升级与冲突爆发
陈某林多次追款遭欧打,2024年11月29日,陈某林报警称被梁某锋殴打致左耳膜穿孔。宁国市公安单位梅林派出所确认已立案调查。

(立案通知书,陈先生提供)
与此同时,陈某林开始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2024年12月12日,他通过写信向有关部门反映三个问题:沙埠幼儿园建设问题、梁某锋殴打致其耳膜穿孔问题,以及梅林镇相关失职人员损害其合法权益问题。
争议焦点与待解难题
在这场持续十余年的纠纷中,几个关键争议点仍然悬而未决:
首先,资金性质认定存在分歧。陈某林认为,支付给梁某锋的32万元是“办事经费”和“指标购买款”,该款项支付至其个人账户,但事情始终未办成,导致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其次,债务承担范围未能达成一致。陈某林表示,为办园投入指标的32万元多来自借贷,产生的利息也应当计入损失,梁某锋虚构了“买卖土地指标”这个根本不存在的事实,陈某林基于信任他的村干部身份和承诺,才将32万打入其个人账户,未办成事,也从未退还这32万元,陈某林表示,本人被骗后债务积累,没有还款能力,银行要起诉本人和担保人,梁某锋为了规避风险,偿还银行担保贷款的行为不能抵消诈骗行为。
第三,梅林地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地方工作人员对陈某林的决策出现误导行为,涉事土地在村庄规划中没有调整为商业用地,由于未完成土地报批和出让手续,实际开发仍无法进行。
第四,陈某林对部分文件真实性提出质疑,称《行政处理答复书》中的签名非本人笔迹,内容存在“弄虚作假”。

(字迹对比,陈先生提供)

(字迹对比,陈先生提供)
诉求
这起纠纷中,一个民办教育者的办学梦想,与政策限制、资金压力、人际关系等多重因素交织,最终演变成持续十余年的困局。针对这一事件,希望各相关部门采取一定措施,开展调查工作,对于这一事件的后续发展,我们将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