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公务员遴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报考者齐挺(化名)在重庆市财政局的公开遴选考试中,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位列第一,却在最终的公示名单中“意外”落选。取而代之的是,综合成绩第二、三名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试用人员。这“双第一却出局”的反差,不仅让考生家属感到困惑与不平,也将公务员招录中相对隐秘的“考察环节”推至公众审视的聚光灯下。

“高分”为何未能“通关”?
根据公开信息,此次遴选流程规范,包含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齐挺以明显优势通过前几关,却在最后的“差额考察”环节折戟。招聘单位重庆市财政局向家属解释称,原因在于考察环节中,齐挺原单位的评价“未打满分”,且其缺乏技术职称加分,工作经验与遴选岗位“匹配度不足”。这一解释引发了双重疑问:首先,决定性的“考察”具体评什么?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考察内容远超工作业绩,还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政治素质与专业匹配度的综合研判。其次,若匹配度是关键,为何在最初的资格审查中未能识别?这前后环节的标准不一,正是公众质疑的焦点所在。

“唯分数”与“重考察”的认知鸿沟
此事之所以触动神经,在于它击中了两种人才选拔观念的碰撞点。公众普遍认知里,公开考试的核心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笔试面试第一理应“过关”。然而,公务员遴选的制度设计,尤其是针对已有工作经验的在职公务员,其初衷恰恰是避免“唯分数论”,通过差额考察选拔出岗位适配性最高的人才。
理想状态下,这能弥补考试的不足,全面评价实际工作能力与岗位需求。但问题在于,考察过程通常不公开,评价标准主观性强,缺乏量化透明的细则。当“第一落选”的结果出现,而理由又无法完全令人信服时,便极易滋生对“程序公正”与“结果公平”的质疑。
让“考察”经得起“围观”
要化解此类信任危机,关键不在于否定考察环节的必要性,而在于如何让这一关键环节更加科学、透明、可追溯。
一方面,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并提前公开考察的核心要素与权重。例如,明确“岗位匹配度”具体指哪些能力或经历,技术职称等加分项是否应在报考须知中提前列明,让考生有明确的努力方向。
另一方面,可探索在保护相关人员隐私的前提下,适度增加考察反馈的规范性。例如,向未通过考察的考生提供更具信息量的、非量化的综合评价要点,而非简单告知“评分不高”或“匹配不足”,这既能体现对考生的尊重,也是一种程序上的完善。
齐挺的个案,是一个生动的提醒:在公务员选拔日益规范的今天,公众对公平的期待已从“程序合规”深化为“实质正义”。唯有让每一个环节,尤其是决定性的“考察”环节,尽可能在阳光下运行,经得起逻辑推敲和公众监督,才能真正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人才,也才能让每一位参与者,无论成败,都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