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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破产迷雾:档案流失与资金暗流叩问“阳光下的公正清算”

引言近日,一起涉及巨额资产、历时七年多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因债权人持续多年的实名举报与维权,再度进入公众视野。举报人石祖

引言近日,一起涉及巨额资产、历时七年多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因债权人持续多年的实名举报与维权,再度进入公众视野。举报人石祖禄作为重庆威特嘉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项目的债权人及实际施工人,携大量书面材料,指控该案在审理及执行过程中存在档案管理失控、工程结算混乱、资金监管形同虚设、个别清偿存疑等诸多严重问题,导致债权人权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案涉及多方主体,过程曲折复杂,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破产程序执行中的深层挑战。

一、档案“黑洞”:经营资料提取难,六年管理乱象丛生自2019年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来,威特嘉公司的核心经营资料始终处于“半透明”状态。据债权人委员会反映,自2024年10月起,债委会多次正式发函要求提取2017年3月以来的全部经营资料,但过程阻力重重。

尽管重庆巴南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2日出具决定书,要求管理人在15天内提供资料,但至本稿件发出日,资料提供情况仍远未完整。债委会仍有少量财务凭证电子账套和工程合同未能提取,而工程招投标文件、邀标比选记录、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竣工图、过程文件)、销售台账、全面预算、月度资金计划等关键档案,至今缺失。管理人曾以“接管的资料里没有”为由进行推诿,甚至被指在债权人会议上作出“已提供全面预算”等不实陈述。

更令人担忧的是,本应于2024年底解聘的托管人方合同和结算等资料管理人员王某某,直至2025年9月5日才被公示解聘,且至今仍滞留办公室。重要档案长期由单一人员保管且移交不畅,资料灭失风险陡增,直接影响到债权核查与资产清算的准确性。

二、工程“谜团”:重复施工、无资质承包、结算资料缺失疑点重重举报材料直指项目施工管理存在系统性漏洞。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营销中心及示范区景观工程涉嫌多次重复施工。材料列举了2019年至2020年间,与不同施工单位就相同或重叠区域签订的数份营销中心周边景观改造、管养合同,部分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前一合同质保期结束,合同金额超支严重,有的结算价超合同价近80%。

此外,三号地块土石方工程被指涉嫌虚增工程量,金额可能高达上千万元,相关施工单位被指临时注册新公司且无相应资质。更普遍的问题是,绝大多数工程合同的结算资料严重不全,仅有几页结论性的文字描述和汇总表,缺乏工程量清单、竣工图纸、质量保修书等必备支撑文件,导致结算真实性、合法性无法验证。举报人质疑,这种状况下,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依据何在?

三、财务“失守”:资金支付失控,个别清偿惹争议根据《融资托管协议》,管理人应全面监管财务。然而,审计报告及资金流水显示,托管人有1500万元出资存在“当天进、当天出”的异常流转,且被指未按协议约定收到管理人书面出资通知即进行出资。在项目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流于形式,大量付款缺乏工程量审核清单、造价咨询方意见等必要附件,财务负责人签批流于形式。

尤为引发其他债权人不满的是,债权人代表邱某某被指获得了近亿元的优先清偿,且其出借2823万元资金与还款日存在异常流转、日期高度关联。同时,本应由托管费涵盖的销售佣金、渠道费、推广费等,被指多年来一直直接从威特嘉公司账户列支,违背了重整计划及托管协议约定,变相增加了破产企业负担。

四、监管“乏力”:程序执行走样,债权人维权路漫漫举报材料指出,本应监督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管小组会议,其多项决议被指与法院裁定通过的《重整计划》及《融资托管协议》主要条款相背离,例如擅自变更托管人出资方式(以担保替代5000万元银行保函)、同意增加本已包含在托管费中的营销费用、擅自更改工程计价原则签订大量施工合同等。而对于这些重大变更,管理人及法院被指未进行有效监督和纠正。

债权人多年来、债委会一年多来通过多种渠道、多次提交书面异议和举报,反映档案、工程、财务等环节的严重问题,但推动整改、获取完整资料、追究相关方责任的过程异常艰难。举报人表示,尽管问题证据相对充分,但得到实质性回应的寥寥无几。

结语:呼唤阳光下的清算,坚信法治的力量重庆威特嘉破产案如同一场持续七年的“拉锯战”,暴露了破产程序实践中可能存在的管理失职、监督缺位、利益纠葛等诸多问题。数亿资产的前途、众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都系于一个公正、透明、高效的清算过程。当前,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们相信有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有决心、有能力对案件中存在的疑点进行深入调查,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追究失职渎职责任,让破产程序在阳光下运行,最终维护所有债权人的公平正义,重塑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不仅关乎个案公正,更是对破产法律制度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一次重要检验。

(本文根据债权人提供的多份书面材料整理,力求客观呈现其诉求与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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