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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一起未成年人恶性案件让人揪心不已:14岁女孩因分手事宜,与17岁男孩发

湖南永州,一起未成年人恶性案件让人揪心不已:14岁女孩因分手事宜,与17岁男孩发生激烈争执,争执升级后,男孩竟在楼道内残忍将女孩杀害,而女孩的遗体被发现时,距离被害已过去整整12个小时。 目前,这名17岁男孩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本以为案件会朝着“依法追责”的方向推进,可女孩亲属的一则控诉,却让案件再度引爆舆论——他们认为,男孩不仅犯了故意杀人罪,还涉嫌强奸罪,早在女孩不满14周岁时,两人就发生了性关系。 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遇害女孩今年刚满14岁,还在上初中,与17岁的男孩是恋人关系,两人相恋已有一段时间,此次争执的导火索,就是女孩提出分手,男孩无法接受,进而恼羞成怒。 案发当天,两人在女孩居住的小区楼道内碰面,起初只是言语争执,随后情绪彻底失控,男孩对女孩实施了暴力侵害,最终导致女孩不幸身亡。直到次日清晨,有居民路过楼道时,发现了女孩的遗体,才急忙报警。 “整整12个小时,孩子就孤零零地躺在楼道里,想想都心疼。”女孩亲属在接受采访时,声音哽咽,他们表示,女孩平时性格乖巧,从不与人结怨,万万没想到,仅仅因为一场分手,就惨遭毒手。 更让亲属无法释怀的是,他们在整理女孩遗物时,偶然发现了两人的聊天记录和相关线索,才得知早在女孩不满14周岁时,男孩就曾与她发生过性关系。“那时孩子还小,不懂事,他已经17岁了,明明知道孩子未成年,还做出这种事,这就是强奸!” 亲属随即向办案机关提交了相关线索,请求依法追究男孩的强奸罪责任,可截至目前,办案机关仍未就“强奸罪”这一指控作出明确回应,仅对男孩的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这也让女孩亲属十分不满。 案件曝光后,网友们彻底炸锅,评论区全是愤怒与惋惜,堪称大型“三观碰撞+痛心控诉”现场,大家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三点,情绪十分激烈。 一部分网友直指男孩的残忍与冷血:“17岁,已经懂得是非对错,却因为分手就痛下杀手,心也太狠了!楼道里人来人往,他竟然毫无顾忌,可见骨子里的恶有多深。” 还有网友怒斥男孩的双重恶行:“故意杀人已经够恶劣了,竟然还涉嫌强奸未成年女孩,未满14周岁啊,这是法律红线,绝不能轻饶!就算是未成年人,也该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也有网友聚焦“未成年人犯罪”和“性侵认定”,发表理性观点:“17岁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故意杀人罪肯定要追责,至于强奸罪,关键看是否有确凿证据,毕竟女孩不满14周岁,哪怕是自愿,也构成强奸。” 从法律层面来说,这起案件的两个核心争议点,其实很明确,结合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也能清晰理清其中的法律边界。 首先是故意杀人罪:年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7岁的男孩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一旦罪名成立,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即便未满18周岁,也无法免除处罚,只能依法从轻或减轻。 其次是强奸罪的认定,这也是本案的关键争议点。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无论幼女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也就是说,只要女孩亲属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男孩在女孩不满14周岁时,与她发生过性关系,无论当时女孩是否同意,男孩都涉嫌强奸罪,需要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面临更严厉的惩处。 办案机关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收到女孩亲属提交的相关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取证,会依法公正办理案件,既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绝不姑息恶行。 有人疑惑,17岁男孩也是未成年人,会不会因为“未成年”这一身份,就被轻判?其实不然,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从轻减轻”,是有底线的,对于故意杀人、强奸这种恶性犯罪,绝不会“法外开恩”。 更让人痛心的是,这起案件的本质,本可以避免——一场青春期的恋爱,一句分手的话语,最终却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不仅毁掉了两个年轻的生命,也击碎了两个家庭的希望。 这也给所有未成年人和家长敲响了警钟:青春期的情感懵懂可以理解,但必须守住底线,尊重他人的生命和意愿;家长更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既要教会孩子保护自己,也要教会孩子敬畏生命、敬畏法律。 女孩亲属表示,他们会一直坚持,直到男孩的所有恶行都被依法追责,“我们要为孩子讨回公道,不能让她白白牺牲,也希望能警示更多人,不要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 截至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关于男孩是否涉嫌强奸罪,还有待办案机关的进一步核查取证,后续进展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信息来源: 湖南14岁少女遭17岁男子情杀案一审择期宣判,凶手或涉嫌强奸 2026-01-30 22:50·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