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聘任21名港澳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为兼职仲裁员。此次扩容后,全市港澳籍仲裁员、调解员总数从45名增至66名,累计参与办理案件近1300件,为粤港澳大湾区劳动领域规则衔接与协同治理注入新动能。
随着大湾区人员往来与劳务合作日益紧密,跨境劳动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劳动人事争议呈现专业化、复杂化、跨境化特征。此次聘任既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行动,也是促进港澳专业力量融入内地治理、优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为维护大湾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筑牢基础。
为提升拟聘人员专业素养和跨境争议处理能力,广东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门指导开展聘前培训考核,邀请省仲裁院领导及市仲裁院骨干仲裁员,围绕仲裁基础理论、行风建设及职业道德、仲裁程序适用、办案实务及案例解析等重点内容授课,课程兼具针对性与实操性。参与培训的港澳籍律师表示,通过系统学习,对内地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及争议处理机制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也明晰了粤港澳三地劳动法治的异同,未来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搭建起三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事业融合发展的桥梁纽带。
近年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紧扣“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州所能”,持续深化粤港澳法律服务协同: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5年重大课题研究,推动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创新;指导黄埔区成立全国首家大湾区劳动争议创新研究院,提出14条跨境争议处理创新措施;在海珠区设立大湾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速调快裁服务站,提供一站式人社公共服务;率先试点港澳籍人士担任仲裁员并审理相关案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港澳全流程参调参审机制,被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作为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复制推广,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下一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将深入实施港澳全流程参调参审机制,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港澳全流程参调参审示范经验复制推广活动,总结宣传推广争议调处流程、机制的改革创新成果。成立港澳籍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实训基地,提升港澳籍仲裁员、调解员综合办案能力。扩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跨区域合作范围,丰富协作机制形式内容,推动城际间联动、多部门互动,合力化解争议纠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通讯员:梁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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