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诚邀广大市民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告
根据《关于公开选取昆明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主体的公告》,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拟于近期开展昆明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主体选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增强决策的公开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现诚邀广大市民参加本项目公众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开展时间
2026年2月4日—2月5日(根据项目开展进度,结束时间可能适当提前或延后)。
二、项目相关要求
本项目是一项关乎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保证决策过程公平、公正,不受外界因素干扰,本项目将全程封闭进行。项目开展期间公众评委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进入会场后须将手机等电子设备统一上交保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本项目相关信息,原则上项目结束前不得离开会场。
三、报名条件
(一)完全基于本人意愿,自愿、主动参与本项目评审;
(二)与本项目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与;
(三)能够基于公共利益和客观事实作出准确判断,客观、公平、公正行使决策权利;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五)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工作能力;
(六)熟悉昆明市市情,关心昆明城市发展和交通运输事业;
(七)保证全程参与本项目,项目开展期间认真履职尽责,承诺自愿承担因自身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公众评委的权益保障
为尊重和保障公众评委的合法权益,我们将为公众评委提供以下保障:
(一)安全保障:配备专业医护人员、救护车辆、应急药物;提供必要的工作餐食、饮水及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住宿场所;对可能涉及敏感信息的工作内容,进行明确的保密要求提示;
(二)隐私保护:对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严格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三)劳动报酬保障:项目结束后,按照相关标准对公众评委发放补贴,保障参与成本和劳动所得。
五、报名方式及人员确定
(二)报名截止后,我们将从报名者中通过多轮随机抽取的方式最终确定入选公众评委,并在2026年2月3日17:00前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入选公众评委本项目的评审地点、报到时间、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请报名者注意保持电话畅通,未中选的报名者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全媒体记者:李锐
审核:段寅彬
二审:陈唯一
终审:王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