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女子小李晚上加班后独自回家,没察觉身后有人尾随。打开出租屋门时,18岁男子张某冲出,扼住她脖子推进屋索要3万。小李冷静判断后,突然转身扇了张某一巴掌,张某落荒而逃。小李反锁门后报了警,民警很快抓获了张某。原来张某父母离异,没钱后想抢劫,此前还尾随过两人没敢下手。最终张某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来源:红星新闻、环球网、法治进行时) 据上述官媒报道,张某自小父母离异,各自组建新家庭后,对他几乎不闻不问。他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社会上瞎混,没有正经工作,平时靠打零工赚点钱,但花钱大手大脚,根本存不住。 案发前一天,张某和朋友出去吃喝玩乐,把身上仅有的几百块钱花得一干二净。晚上回家后,他想着第二天没钱吃饭,就向父母开口要钱。可父母都以各自有困难为由拒绝了他,这让张某心里十分窝火。 躺在床上,张某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抢劫。他觉得这样来钱快,能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但他也知道抢劫是犯罪,心里有点害怕。 为了壮胆,也为了试试自己的胆量,张某决定先尾随别人看看。当天晚上,他就出门在街上闲逛,看到两名单身女子,便悄悄跟在后面。可当靠近她们时,张某心里又紧张起来,害怕被抓住,最终没敢下手,灰溜溜地走了。 第二天晚上11点多,张某又出门了。他在街上转悠,寻找合适的目标。这时,小李加完班,拖着疲惫的身体往出租屋走。她住的地方比较偏僻,周围人少,路灯也昏暗。 张某看到小李一个人,觉得机会来了,便悄悄跟在她后面。小李因为太累,根本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人。她走到出租屋门口,掏出钥匙准备开门。 就在这时,张某突然冲出来,从背后一把扼住小李的脖子,用力把她推进屋里。小李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尖叫起来,但很快她就冷静下来。 张某恶狠狠地对小李说,快拿出3万块钱,不然就要了她的命。小李心里虽然害怕,但她知道此时不能慌。她脑子飞速运转,想着应对的办法。 突然,小李趁张某一时松懈,猛地转身,使出全身力气扇了张某一巴掌。这一巴掌把张某打懵了,他没想到小李会反抗。 小李趁机挣脱张某的控制,大声呼救。张某慌了神,他害怕引来别人,也怕自己真的被抓,转身就往屋外跑。 小李看到张某跑了,赶紧反锁上门,然后报了警。她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向民警详细描述了张某的外貌特征和逃跑方向。 民警根据小李提供的线索,很快,就发现了张某的踪迹,将他成功抓获。 被抓后的张某,一开始还嘴硬,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但在民警出示的证据面前,他就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过程。 原来,张某觉得自己走投无路,只能靠抢劫来改变现状。可他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给小李带来多大的伤害,也没想到会这么快就被民警抓住。 大家纷纷谴责张某的行为,认为他年纪轻轻,不学好,走上犯罪的道路,实在是不应该。同时,大家也对小李的冷静和勇敢表示赞赏,说她用自己的智慧保护了自己。 张某的行为究竟该如何定性?他的犯罪情节又该如何认定呢? 从法律角度看,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向小李索要财物,这已经构成了抢劫罪。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某虽然因为害怕而停止了犯罪行为,但这并不能改变他已经实施了抢劫行为的事实。他的行为已经对小李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检方对张某提起了公诉,他们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已经构成了抢劫罪。虽然他在犯罪过程中,因为害怕而停止了犯罪,但这并不影响他犯罪事实的成立。 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综合考虑了张某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他的认罪态度。张某虽然认罪,但他之前有尾随他人的行为,说明他主观恶性较大。而且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必须给予严厉的惩处。 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对于像张某这样父母离异、缺乏管教的孩子,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引导他们走上正道。 每个人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在晚上独自出行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从法律角度看,无论犯罪动机如何,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