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别玩!四川乐山,一男子旅游,看到一餐馆写着牛肉面10元,免费加面,男子要了一碗,吃完后要求加面,可还没吃饱,再次要求加面,老板甩脸子,要他加3块钱,男子不乐意了: 你不是说免费加面?老板: 我没说我加两次啊! 邢先生来乐山旅游,想好好感受当地的民俗文化,他边走边逛,中午时分,他肚子饿了。 他看到一间面馆,面馆外挂着招牌,招牌上几行大字: 牛肉米线10元,牛肉面10元,免费加面加米线。 邢先生高兴,这价格实惠,一碗牛肉面10元,还能免费加面,也就是说,他只要花一碗面的钱,就能吃个饱,他已经闻到了牛肉香味,不由自主走了进去。 他早就饿了,赶忙点了份面,吃得狼吞虎咽,一会的功夫,一碗面尽数下肚。 他食量较大,这碗面吃完还是没有吃饱,他要求加面,老板给他把面续上。 邢先生吃的津津有味,这碗面的味道正合口味,也许他真是饿的时间长了,加的面吃完后还想再加一次。 他提出要求,想要第二次加面,谁知老板不乐意了,给他甩脸看,要他给加3块钱。 邢先生指了指招牌,你们不是说免费加面? 可老板表示,我没说我加两次啊! 可刑先生不愿意加钱,你既然不给加面,你就不要贴这样的招牌,我就是看到这样的招牌,所以才来你家面馆吃面! 邢先生认为,是店家不守承诺,不按张贴告示的内容给自己加面,如果早知道第二次要加钱,他也可能会选择其他餐馆。 可店家也不愿意,加一次就是加了,我并没有违背承诺,是你没完没了,加完还要再次加面。 我开个店面,本是小本生意,如果大家都和你一样,我的生意还做不做? 双方各执一词,各自说着各自的道理,一时间争执不下,邢先生越说越急,一气之下准备拨打12315投诉。 可店家也不示弱,直接报警求助,要帽子叔叔来给双方调解问题。 叔叔来了,说给他再加碗面得了,旁边有本地人出来说话,说给他10块钱好了。 可邢先生不想要钱,老板为了息事宁人,还是给了他10元了事。 可邢先生认为,他并不想要这10块钱,他就是接受不了,他吃了碗面,却受了一肚子的气。 邢先生把视频发布,没想到引起了热议。 有人认为,如果续面是自己吃,只要商家没有说明只能续一次,人家续2次,3次都行,说明人家食量大,有什么问题呢? 续两次面还不到1块钱成本,但是商家大度点,还能给自己积攒口碑,愉愉快快的给加了,你那点面能值多少钱?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商家既然没有写明续面的次数与价格,只写了续面免费,那么食客续几次面是食客自己饭量多少的问题。 商家如果怕赔,那就不要写免费续面,玩不起别玩,格局决定一切。 但也有人说,加一次没毛病,加两次有点过分了,毕竟10块的面,没必要贪这点便宜。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经营者不得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 店家未提前明示续面次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已经涉嫌误导消费。 从法律角度看,邢先生作为消费者,其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受法律保护。 事后,记者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复,正在处理调查。 网信办工作人员表示,商家确实有误导消费的嫌疑。 目前,市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具体处理由相关部门负责。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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