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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子经人介绍认识一女子,两个人准备结婚,男子给女方10.8万元彩礼钱,谁

广东,一男子经人介绍认识一女子,两个人准备结婚,男子给女方10.8万元彩礼钱,谁知道在登记结婚的时候发现,女子已经已婚,她辩称正在办理离婚。这一点男子可不能接受,要求女子退还自己的彩礼。谁知道女方表示,彩礼钱已经用于偿还债务、家庭开支等,目前手里根本就没钱。男子可不答应,立刻就把女方给上诉了。 (本新闻来源:纵览新闻、光明网) 据报道称,有不少这类情况,介绍人只管自己拿“红娘费”,完全就不会将双方的情况真实告知,之后才发现猫腻,这个时候只能诉诸法律。 步入婚姻,领取那份证明,本来就是奔着真诚、信任的基石,这样才能经营好婚姻、幸福一生。掺杂着谎言的婚姻,大家说说看,能够幸福吗? 张先生(化名)一直单身,想要找一位知心的女子谈恋爱,如果合适的话,肯定是以结婚为前提。 联系到一位介绍人,在媒人的引导下,张先生遇到了徐女士(化名),二人见面之后,相聊还不错,不久之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张先生跟女友两个人谈的还不错,也就正式准备缔结婚姻。双方父母也相约了见面,聊好了彩礼钱。 确定了婚期,张先生的父母也准备了10.8万元的彩礼钱,如数交给了女方,之后就开始操办婚礼。 就在两个人准备去领取结婚证的时候,张先生满心欢喜的带着徐女士去相关部门办理。但是徐女士却支支吾吾,不肯一同前往。 在张先生的坚持询问之下,女子才算说出了实情。徐女士表示:自己已经结婚了。 听到了这个答案,张先生简直无法想象。眼前这位女友,竟然已经结婚?而且还欺骗自己这么久?这简直就是欺骗啊! 眼看着结婚证没法去领取,张先生垂头丧气,整个人失望透顶。而去找介绍人,“红娘”则表示自己也不知情,自己也被骗。 没办法,张先生只能自己去找女方,希望对方可以把这个10.8万元的彩礼钱退还给自己。毕竟错误是在女方,自己是没有错的。 而女方也很委屈,说彩礼钱已经没了。钱一到手,他们就拿去偿还了外债,另外家里也要开支,也是花的彩礼钱。 本来还以为是幸福的序曲,谁知道,竟然是噩梦的开始,如今,人财两空,张先生真的是伤心不已,气愤之下,张先生将女方给上诉了。 张先生的诉求是:要求女方全额偿还彩礼钱,并且还要支付利息。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经过调查,张先生的10.8万元彩礼钱,是以结婚作为前提,如今女方故意隐瞒已婚、并且没有解除原婚姻关系,最终导致双方不能缔结结婚。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张先生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正当。 由于被告长期占用资金并且拒绝返还,因此需要按照利率来计算利息,理由正当。最终经过判定,徐女士一家需要偿还给张先生10.8万元彩礼钱,并且支付利息。 1.女子已婚,并且原婚姻还没有解除,又准备跟其他男子去领证。女子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而跟之结婚,这个行为即构成重婚罪。 本案中的徐女士已经存在合法婚姻,原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但是却又想着跟张先生去领证结婚,她的行为已经属于法律上的重婚,将会面临刑事判刑,一般都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女子故意隐瞒婚姻史,还想要跟其他男子缔结婚姻,骗走10.8万元彩礼钱,最后又无法领证,女子是否需要全额退还彩礼钱? 根据《民典法》规定,已结婚作为前提、目的骗取彩礼,此行为已经构成欺诈,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受害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彩礼赠予,并且要求对方返还。 徐女士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没有撤销之前的婚姻关系,又想着跟张先生结婚,而且还骗取对方的彩礼钱,已经构成了诈骗罪,需要依法偿还彩礼钱、并且还要支付利息。 另外,从骗取的金额来看,10.8万元,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如果要追究责任,这位徐女士可能还会构成欺诈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不仅如此,还不影响民事上,她需要返还彩礼的义务。 看完本案之后,大家内心都做好感想呢,不妨评论区里一起来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