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一36岁女子与丈夫结婚多年,育有三个孩子,但丈夫长期酗酒,打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收入几乎全用于买酒,酒后频繁打骂女子,对家庭开支和子女抚养不闻不问。女子多次提出离婚,均遭丈夫坚决拒绝。不料,女子通过网络结识了陌生男子,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女子再次以“已有相好”为由要求离婚,丈夫仍不同意。绝望之下,女子与情 人密谋,情人买来安眠药,女子负责下药。随后,两人趁丈夫服药后昏睡,用铁锤将其杀害,连夜将尸体运至偏僻山林抛弃。事后,女子对外谎称丈夫“去外省打工,失联了”,直至尸体偶然被村民发现,警方顺藤摸瓜,将已逃至外省的两人抓获。 据悉,2012年,王某和熊某登记结婚,先后迎来了三个孩子。 最初的几年,日子虽然清贫,但尚算安稳。 王某在不喝酒的时候,也能打工挣钱,维持一家人的基本开销。 然而,王某染上了酗酒的恶习,且日渐严重,他每天要喝下一斤多白酒,打工变成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挣来的钱几乎全都投进了烟酒之中。 对于熊某而言,噩梦始于丈夫酒后的拳头,王某清醒时有所收敛,但一喝酒,便将对生活的不满宣泄在妻子身上。 打骂成了家常便饭,熊某不止一次试图反抗,但换来的往往是更凶狠的殴打。 更让她心寒的是,王某对家庭的经济责任和对三个孩子的抚养义务,早已抛之脑后。 家庭开支、子女教育,这一切重担都压在了熊某瘦弱的肩膀上。 熊某看不到希望,多次向王某提出离婚,但每一次,都被王某断然拒绝。 熊某顾及三个年幼的孩子,害怕离婚诉讼的复杂与未知,也没有勇气走向法庭。 2022年,熊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认识了男子杜某,两人很快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熊某向杜某倾诉自己的痛苦,杜某则给予了同情乃至承诺。 熊某再次向王某提出离婚,并坦言自己已有“相好”,希望能以此迫使王某放手。 然而,王某的拒绝依然坚决。 2023年,一次激烈的冲突中,王某竟逼迫熊某咒骂自己的亲属“不得 好 死”,彻底击穿了熊某内心最后的防线。 熊某和杜某多次商议杀害王某的具体计划,最终,他们决定采用下安眠药使其昏迷,再以铁锤击打的方式行凶。 杜某负责购买了安眠药并交给熊某。 2023年10月7日夜晚,在王某的家中,熊某将安眠药投入王某的饮食中,待其失去反抗能力后,两人用铁 锤结束了王某的生命。 为了掩盖罪行,他们连夜将尸体运至偏僻山林抛弃。 事后,熊某对外统一口径,声称王某“去外省打工了,联系不上”。 2024年3月,有村民意外发现了王某的遗体并报警。 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很快锁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熊某和杜某。 此时,两人已一同逃至外省生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不久便被抓获归案。 面对审讯,二人对合谋杀害王某并抛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随后,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熊某、杜某犯故意杀人罪。 庭审中,熊某方强调被害人王某存在明显过错,王某长期酗酒、实施家庭暴力、拒不履行家庭责任且坚决不同意离婚,是导致婚姻矛盾激化、最终引发本案的根本原因。 辩护人指出,熊某作为一个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匮乏的女子,在长期遭受身心摧残又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心智被扭曲,犯罪动机与其他有预谋的恶性杀人案件存在区别。 此外,熊某和杜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庭审中自愿认罪,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指出,熊某因离婚不成而起意杀人,并与杜某多次商议,确定了“下药后锤击”的具体方案,杀人故意明确且经过预谋。 熊某和杜某按计划实施犯罪,先用药使王某丧失反抗能力,再以铁锤击打致命,致使王某死亡结果,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法院认为,熊某和杜某系共犯,构成故意杀人罪。 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等司法精神,对于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被害人有过错的案件,量刑时可酌情从宽。 法院进一步指出,王某长期酗酒、实施家庭暴力、拒不承担家庭责任,且在熊某多次要求离婚时顽固拒绝,导致婚姻矛盾持续恶化,其案发前逼迫熊某诅咒亲属的行为,成为矛盾爆发的直接导火索。 此外,《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处罚。 熊某和杜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庭审自愿认罪,符合坦白情节的规定,依法可从轻考量。 《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法院认为,熊某和杜某并非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最终,法院认定熊某系主犯,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当处死刑,但基于上述从宽情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杜某系同案犯,判处无期徒刑。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