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萃华珠宝,证券代码:002731)于2026年1月19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为18,557万元,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告显示,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新增事项中均作为被告,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为0元。
据公告,萃华珠宝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171,159.3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尚未披露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10%。公告同时明确,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新增诉讼仲裁事项中,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案件共3起,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案金额(万元)
案件进展
辽宁辽银钱币经销有限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8,000
和解
辽宁潮尊珠宝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
加工合同纠纷
1,057
和解
深圳金玉德尚黄金营销有限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9,500
暂未收到起诉材料,未开庭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前期已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其中,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与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广祥优品珠宝首饰(深圳)有限公司、老凤祥东莞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涉案金额1,200万元)目前处于一审待判决阶段;另有1笔涉案金额1万元的1000万元以下案件。
对于本次公告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萃华珠宝表示,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