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讨饭的,把另一个讨饭的给告了。 为啥? 因为谈恋爱花了11万多,结果发现对方根本就没离婚。 这事儿听着就魔幻。男的离异,街上乞讨,遇见个女的,也在乞讨。 同是天涯沦落人,惨上加惨,一下子就对上眼了。 女的说,我也离了,一个人。 男的一听,心都化了,这不就是缘分吗?得,搭伙过日子吧。 俩人就这么以夫妻名义住一块了。 男的以为是抱团取暖,是绝境里开出的花。他真动心了,想正儿八经安个家。 女的顺势提出,结婚可以,得有彩礼。 一个连饭都要靠人施舍的男人,为了这个“家”,一咬牙,陆陆续续给女的转了11万多。 每一笔转账,可能都是他弯了无数次腰、说了无数句好话换来的。 那是他的全部家当,更是他后半辈子所有的指望。 结果呢? 俩人掰了,男的才偶然发现,这女的,压根就没离婚! 从头到尾,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他感觉自己被当猴耍了,要她还钱。 女的当然不给。 最骚的操作来了,闹上法庭,女的说:这钱是我俩一起讨饭挣的,还有我照顾他的“保姆费”。 我看到这儿,真的一口水差点喷出来。 把骗钱说得这么清新脱俗,也算是个人才了。 乞讨,啥时候成了合伙创业?照顾“老公”,啥时候成了有偿服务? 这11万,对有钱人来说,可能就是个包。 但对这个男人来说,那是他用尊严和血汗换来的,用来购买一个“未来”的门票。 他以为买的是爱情,结果只买到了一场空欢喜和一地鸡毛。 最锋利的刀子,往往不是来自敌人,而是来自你以为的“自己人”。 当一个人把你最后的希望都拿来算计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诛心。 还好,法院没糊涂,判她还钱。 法律或许给不了他想要的爱情,但至少能把属于他的尊严,还给他一大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