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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无业男子家中容留2女卖淫,为其提供吃住,每单从60元

“风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无业男子家中容留2女卖淫,为其提供吃住,每单从60元嫖资中抽10元!结果纸包不住火,被判刑! “我没赚多少钱,真没想到会这么严重!”——这是无业男子周某在法庭上反复念叨的一句话。 他靠容留卖淫,总共才抽了500多块钱,却换来7个月牢狱之灾,外加2000元罚金。 事情得从去年说起。周某长期无业。去年3月,他认识了“失足女”邹某。 邹某提出:“我没什么地方落脚,能不能暂住你家?有客人来了就在你这儿接单,每笔给你10块‘场地费’。” 周某一听,心动了——自己不用出力,白吃白住还能收钱,何乐不为? 于是,他腾出自家一间简陋的卧室,成了地下“临时窝点”。每次嫖客上门,谈好60元一次,邹某收钱后当场分给周某10元。 不过合作没多久,邹某离开了。去年10月,周某和卖淫女李某开始合作,模式照旧。 周某前前后后也就拿了500多元“抽成”。他觉得这不过是“帮个小忙”,既没拉皮条,也没威胁逼迫,顶多算“提供个地方”,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踩进了刑法的红线。 直到警方根据线索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相关证据。面对审讯,周某一脸懵:“我就收了点饭钱,又没强迫谁,怎么就犯罪了?” 但法律并不这么看。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明知他人从事卖淫活动,仍为其提供场所、食宿,并从中牟利,其行为已构成《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容留卖淫罪。 尽管获利微薄、情节看似“轻微”,但该罪名保护的是社会公序良俗和治安管理秩序,不以金额大小论轻重。 最终,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那500块钱“收入”,不仅一分没保住,还搭上了自由和人生档案上洗不掉的污点。 此事曝光后,不少网友感慨: “60块一次,10块抽成,冒着坐牢风险干这种事,真是脑子进水了!” “别以为‘没赚多少’就能免责,法律管的是行为性质,不是利润多少。” “底层人想赚钱可以理解,但绝不能碰红线。一步错,步步毁。” 周某的悲剧,不是“判得太重”,而是把违法当生意,把底线当成本。 他以为自己只是“出租个房间”,殊不知在法律眼里,这就是为非法交易提供温床;他觉得“才500块,不至于”,却忘了社会秩序不是按收益定价的——有些红线,哪怕只跨一厘米,也是深渊。 更值得警惕的是,总有人抱着“小恶无害”的侥幸心理:偷税一点没事,占点小便宜无妨,帮点“灰色忙”不算啥……可法治社会恰恰最忌“微恶累积”。 别用“我没赚多少”来辩解作恶的合理性——正义从不因金额缩水,法律更不会因贫穷打折。 真正聪明的人,不是钻空子占便宜,而是在泥泞中依然守住那条看不见却至关重要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