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闪电新闻
日前,一部设定“7岁嫁人、15岁生子”的古装短剧因选用11岁女童饰演“替嫁新娘”,并与成年男演员演绎夫妻关系及出现亲密肢体接触镜头,引发全网声讨,目前该剧已被全网下架,但舆论仍在追问:制作方和平台究竟将面临何种实质追责?当流量狂欢结束后,下一个被成人化消费的孩子又会在哪里出现?
该短剧引发舆论声讨,在于其触碰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红线。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广电总局2019年颁布实施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严禁渲染未成年人早恋、宣扬不良婚恋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于今年1月8日刚刚发布了《管理提示(儿童类微短剧)》,明确要求遏制儿童类微短剧的“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倾向。这起事件中,导演和制片方让低龄女童扮演新娘并演绎成人化互动,直接违反了相关规定。更值得警惕的是,法律专业人士指出,若后续调查证实剧中特定肢体接触超出艺术表演必要范畴,将实际构成对儿童演员的猥亵行为。
为什么如此明显违规的内容能够被制作并上线?
这与当前微短剧市场畸形发展的流量生态密切相关。突破伦理的剧情设定,利用儿童演员制造“畸形反差萌”来博取流量,正是部分创作者为追求“爆款”的产物。这些以低俗为卖点、以挑战伦理为创意的“啃小”式创作,成为低成本高回报的流量密码。此类短剧因“总投资低于30万”的微短剧属性,规避了传统影视剧审核标准,导致“一胎99宝”“霸道总裁爱上绝经的我”等荒诞设定频现。此外,审核机制也存在明显漏洞。该剧在广电总局1月8日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明确整治成人化、工具化倾向后仍上线播出。平台客服仅回应“后续加强审核”,暴露了平台审核机制的缺位。
事件发生后,该短剧已下架。下架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机制层面,可建立短剧分级制度,将短剧纳入与传统影视剧一致的审核体系,严禁未成年人参演成人化情感戏;在创作层面,应加强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与职业道德建设,让“敬畏法律、尊重未成年人”成为行业共识,类似题材务必避免伦理争议;在监管层面,需要压实平台审核主体责任,通过“人工+技术”双审机制,切实堵住违规内容上线漏洞;在追责层面,可实施“巨额罚款+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严惩投资方、导演及平台。
短剧猎奇化的代价,是透支社会信任、践踏伦理底线。童年不应成为流量试验田,若放任此类内容,短剧行业恐失可持续发展根基。这起事件被舆论追问的背后,是公众对行业健康发展的期待:短剧不应成为法律与道德的盲区,艺术创作的自由必须建立在尊重未成年人权益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