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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公安的这堂法治课为孩子成长撑起晴空

阳光讯(记者熊玺文/图)近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民警走进辖区多所中小学校园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把法律条文在校园里变成了生动故事,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悄然萌发。

长安路派出所的民警带着一系列贴近学生生活的问题走进教室,“如果遇到同学被欺负,你会怎么做?”“网络上有人让你发照片,又该怎么办?”同一天,太白路派出所的民警也在辖区中小学,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展开专题宣讲,聚焦违法年龄调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核心条款。一场覆盖碑林区多所学校的“法治护苗”行动,在新年伊始同步启动。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此次修订中,多项条款与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关于违法责任年龄的调整。新法明确: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14至18周岁未成年人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执行拘留。

“这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年龄不再是‘免罚金牌’。”太白路派出所民警在宣讲中强调,“但新法同时秉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配套‘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旨在教育挽救。”与此同时,新法对学生欺凌的界定与处置、网络安全保护、不良行为分级干预等方面均作出更明确规定,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更完善的法律依据。

法律条文是严谨的,但对孩子来说,如何让这些条文变得可感可知?在第六中学分校南校区,普法活动打破了单向讲授模式。长安路派出所民警创设了“模拟治安调解”“网络安全抉择”“校园欺凌应对”等多个互动场景。

学生们在民警引导下,亲身体验从矛盾产生到依法调解的全过程。这种角色扮演不仅让法律知识变得生动,更让学生们理解了法治的运作逻辑。“我们不只是讲法条,更要把法律语言转化为孩子们听得懂的生活道理。”参与活动的民警表示,“让法律既成为约束行为的‘红线’,也成为保护自己的‘盾牌’。”

在振兴路小学,考虑到低龄学生的认知特点,民警通过情景故事、趣味问答等更活泼的方式,引导孩子们思考“哪些行为不可以做”“遇到危险怎么求助”。法律知识竞答环节气氛尤为热烈,孩子们在踊跃举手参与中,轻松记住了实用的自我保护常识。

太白路派出所的宣讲则更侧重于新法的核心条款解读。民警聚焦校园欺凌、网络违法、特定场所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详细阐释。“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的学生欺凌,明确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民警在讲解中特别强调,“学校若未按规定履职,也将承担相应责任。”针对网络空间,民警提醒学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传播不良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等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

为了让抽象的法律条款变得具体可感,民警采用“案例分析+情景互动”的形式,结合近期典型未成年人违法案例,生动剖析“不良行为→治安违法→刑事犯罪”的递进轨迹。在模拟校园矛盾处置场景中,民警详细厘清了“正当防卫”与“互殴”的法律边界,并传授面对欺凌时的正确求助与自我保护技巧。

两场普法活动中,互动问答环节都成为亮点。孩子们的问题具体而真实:“同学间打闹是否会触犯法律?”“网络发言需注意哪些边界?”“遇到欺凌不敢告诉老师怎么办?”民警一一耐心解答,用生活化的语言解释法律概念,在互动中巩固普法效果。这种问答不仅解决了学生的疑惑,也让民警更了解孩子们的真实关切。

除了面向学生的宣讲,民警还与学校教职工开展专题座谈,解读新法中关于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的规定。“我们指导教师如何依法处理校园纠纷、科学识别与有效干预学生不良行为。”民警介绍,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公安”四位一体的协同保护网络,是此次普法活动的重要目标。

碑林公安将通过长效机制建设,让法治教育不断线,以此次“法治护苗”活动为起点,建立校园普法长效机制,各派出所也将与辖区学校共同落实法治副校长定期讲座、安全教育课程常态化等具体安排。

“法律不应该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生长力量。”一位参与活动的民警说。通过一堂堂走入校园的法治课,民警不仅在传递知识,更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筑一道坚实而长久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