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百科

石永生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393130。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石延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潮州市太平路421号二幢二梯203号房

粤房字第3980414号

石永生

2

潮州市开元路A区首层9号商店

粤房字第3085267号

3

潮州市南春路振德街龙舌舟巷8幢504房

粤房字第1893477号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