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3003,证券简称:天元股份)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广东天元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能源”)与太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经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取得新进展。天元能源已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裁定,追加太原经发的唯一股东山西锦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地公司”)为该强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金额暂计人民币909.68万元。
案件源于2022年11月天元能源与太原经发签订的两份《货物采购合同》。根据合同,天元能源向太原经发支付了1762.20万元定金,但太原经发未能完全履行交付义务,涉及未交付货物款项1008.67万元。经法院调解后,太原经发仍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天元能源遂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支付案款及延迟履行利息合计909.68万元。此前,因未发现太原经发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曾于2025年6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此次,天元能源以锦地公司作为太原经发的唯一股东,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为由,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法院经审查认为,太原经发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锦地公司作为其唯一股东,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故支持天元能源的申请,裁定追加锦地公司为被执行人。
公告显示,公司已针对本案相关债权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308.2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尽管已取得追加被执行人的生效裁定,但执行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表示,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天元股份还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其他未结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2197.55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2%,未达到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案件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时间
事件内容
2022年11月11日
天元能源与太原经发签订两份《货物采购合同》
2022年11月17日
天元能源向太原经发支付定金总计1762.20万元
2023年11月14日
天元能源收到法院传票
2024年2月26日
双方达成调解
2024年3月5日
天元能源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4年(具体时间未披露)
天元能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获受理,案号(2024)粤1973执14313-1号
2025年6月4日
法院因未发现太原经发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6年1月(近日)
天元能源收到法院裁定,追加锦地公司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