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求院长说的太对了!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屡见不鲜,为什么呢?处罚力度太轻!对敢于“埋雷”者,要处以重罚才有效果,以前是以行政处罚为主,罚点钱了事,这些人根本不怕,因为他们有钱,起不到威慑作用,只有判他个10一15年刑,让他们牢底坐穿,这样他们才会害怕,这样的代价,造假埋雷的人就会大幅减少了,所以说,对于“埋雷”的人,既要施以刑事重判,又要承担民事赔偿,双管齐下,这样的证券市场才会健康! 评一下:中国证券市场已走过35年的历史了,为什么至今还有人伙同上市公司实控人财务造假呢?这个“雷”至今没有被铲除,就是处罚太轻,罚款对他们来说,就是“毛毛雨”,大股东减持1%,少则几百、几千万,多则上亿元,罚点钱根本不算什么,只有牢底坐穿,又赔得倾家荡产,这样才能杜绝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才能让“埋雷”者消失。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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