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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急了,要求马上谈判! 2026年1月7日的东京记者会上,日本官房长官木原稔

日本急了,要求马上谈判! 2026年1月7日的东京记者会上,日本官房长官木原稔的表态透着前所未有的急切。木原稔公开承认中方已在所谓“中间线”西侧、靠近春晓油气田海域布设可移动钻井平台,且平台已完成固定进入实质作业阶段。话音刚落,日方就抛出强烈抗议,更罕见地主动提出希望“尽快重启谈判”。这副急不可耐的模样,彻底暴露了日方的焦虑,而这份焦虑的根源,正是中方在自家海域稳稳推进的油气开发工程。 这座让日方坐立难安的钻井平台,距离浙江宁波仅350公里。平台的钻头正精准探入东海大陆架2000米深的岩层,那里蕴藏着7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储量。这组数据不是凭空而来,而是经过专业勘探确认的可靠数字。700亿立方米天然气是什么概念?它足够长三角上千万家庭稳定使用几十年,能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提供坚实的能源支撑。中方在这片海域开展开发作业,完全是在行使自己的主权权利,每一步都合法合规、有理有据。 要弄清这场争议的核心,就得从海底的地质结构说起。东海看着不算宽,最宽处也才360海里,但海底的“地界”分得明明白白。中国的东海大陆架,从长江口一路向东自然延伸,就像一块巨型跳板斜插入海,直到冲绳海槽才突然下陷。这条深度达2940米的海沟,成了划分中日大陆架的天然屏障。地质勘探数据早已证实,东海陆架的地壳厚度约30公里,属于稳定的大陆地壳;而冲绳海槽的地壳厚度骤减到12公里左右,已经具备初始洋壳的性质,两者在地质特征上有着本质区别。 这就意味着,冲绳海槽是中国东海大陆架自然延伸的终点,中方主张以冲绳海槽为界划分大陆架,有着充分的科学依据。2012年,中国政府就向联合国提交了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清晰阐述了这一科学结论,也履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义务。反观日方主张的“中间线”,完全无视海底地质的客观事实,没有任何科学和法律支撑,中方从来就没有承认过这条所谓的“中间线”。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明确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中方的主张完全契合这一公约精神,而日方的“中间线”说法,在国际法框架内根本站不住脚。国际社会解决大陆架划界争议,普遍遵循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日方强行推销“中间线”,本质上是想无理侵占本属于中国的海洋权益和资源。 回顾过往,中方在东海问题上始终秉持务实合作的态度。2008年,中日双方曾达成东海问题原则共识,明确日方企业可依照中国法律参与春晓油气田的开发。这一共识的前提是不损害中方的主权权利和法律立场,也再次确认了春晓油气田的主权归属中国。当时中方为推动问题解决展现了极大诚意,可日方却屡屡出尔反尔,让共识难以落到实处。如今中方重启开发作业,日方反而急着谈判,这种前后矛盾的表现,根本不是想解决问题,而是怕自己的既得利益受损。 事实上,中方在东海的油气开发早有成功先例。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方就成功钻探春晓油气田,2005年该油气田正式投产,日处理天然气能力达到910万立方米,多年来一直稳定为周边地区供气。除了春晓油气田,中方还在东海平湖等油气田实现了稳定开发,平湖油气田最高日产油3000吨、天然气180万立方米,这些都是中方合法开发海洋资源的有力证明。 日方之所以如此着急,核心原因还是自身能源短缺的短板。日本的石油和天然气几乎全靠进口,2011年福岛核事故后,其能源安全问题更是雪上加霜。东海丰富的油气资源,对日本来说如同“救命稻草”。这些年,日方多次对中方的合法开发说三道四,2025年就曾三次炒作中方在东海设置“新建筑”,还声称此类设施已达21座。可日方的每次抗议,都被中方有理有据地驳回,中方始终明确表态,相关开发活动位于无争议的中方管辖海域,不容日方干涉。 此次中方钻井平台在春晓油气田海域完成固定并进入实质作业,让日方的幻想彻底破灭。日方心里清楚,中方的开发作业合法合规,自己根本没有阻止的正当理由,只能急着通过谈判来寻求利益平衡。但中方的立场绝不会因为日方的焦虑而动摇,在自己的海域开发资源,是主权国家不容置疑的权利。 说到底,日方要想真正解决问题,就必须正视地质事实和国际法准则,放弃无理的“中间线”主张,尊重中方的主权权利。中方始终愿意通过协商谈判解决东海争议,但谈判的前提是平等互利、尊重事实。如果日方只是想通过施压迫使中方让步,那注定是徒劳的。中方在东海的开发步伐会继续稳步推进,任何国家都无法阻挡中国维护自身海洋权益的坚定决心。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21
用户10xxx21 2
2026-01-11 03:03
派兵驻守,别搭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