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黄晓蓉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聚焦医疗、食品、房地产、教育培训等民生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近日,该局公布了一批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旨在以案释法,强化警示震慑。
典型案例:
1.低俗营销案:鲤城区某餐饮店在广告中使用侮辱性闽南俚语谐音“塞林木”进行宣传,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处罚。
2.冒用国家象征案:台商投资区某医药公司在其促销广告中使用了国徽图案,并标注“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的霸王条款,被合并处罚。
3.虚假教育承诺案:晋江市某文化科技公司,在其学科产品广告中虚构专家信息,宣称“短时间内大幅提分”“帮助近10万考生”等无法证实的效果,构成虚假广告。
4.违法学区房宣传案:惠安县某置业公司,在楼盘广告中承诺“入读某中心小学”“派位某中学”,而实际上该楼盘并未纳入相关学校招生范围,构成虚假宣传。
5.医美广告违规案:丰泽区某医疗美容诊所,不仅利用患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且发布的广告内容与经审查批准的样件不一致,也未标注广告审查文号,违反多项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广告宣传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增强辨别能力,理性看待广告宣传,特别是对“百分百有效”“稳赚不赔”“包进名校”等绝对化承诺保持警惕。此外,市民若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可及时通过12315平台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