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心疼这个父亲了!现在几乎很少死刑,但就是这个原因,让一些人渣肆无忌惮,感觉可以用钱用关系解决一切问题。 既然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罪”被起诉,后果极其严重,并且无认罪悔罪表现,家人也态度恶劣,为什么仅判死缓? 22岁的年纪,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毁掉一个家庭的幸福,必须依法严惩,告慰逝者! 媒体发力,群众发声,或许可以改判死刑。多年前的云南姐弟被害案。一审死缓,二审经过最高法介入,最终死刑立即执行。 终于知道现在为啥那么多各种方式的杀人案件了,不尊重生命怎么繁衍生命? 老头儿学车去,每天都练练车,天天开车他们家门口晃悠,一年之内肯定能碰到,春节了,清明节了,中秋节,五一十一的,有的是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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