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打赌 这事99%和继父脱不了关系 一个12岁的孩子,身高1.4米,在水深1米的池子里,套着两个游泳圈。 按理来说,站着都能把头露出来,就算不会游泳也不至于淹死啊?这怎么看都不应该出现问题,孩子继父也觉得他尽到义务了,所以敢把话说出来。但实情,真的如他所说吗? 我感觉这件事情的经过充满了巧合,首先他说让孩子在边上等,他去冲澡七八分钟。孩子即便不听话,也不会在他离开后一下子就下水,起码是先待一会,然后再尝试。 监护责任的缺失是悲剧的核心。统计显示,溺水是1-14岁儿童意外死亡的首位原因。法律明确规定,家长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持续、有效的看护义务,任何“短暂离开”都可能构成监护失职。七八分钟在陆地上很短,但在水中足以导致不可逆的脑损伤。 游泳圈并不能绝对保证安全。塑料充气游泳圈属于水上玩具,并非专业救生设备,可能发生滑脱、漏气或侧翻。孩子若在惊慌中失去平衡,即使在水深不及身高的区域,也可能因呛水而无法有效起身。1米的水深对儿童而言依然存在风险。 此类事件的责任认定需综合考量。继父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其是否尽到了与通常情况下监护人应有的谨慎注意义务。监护人的首要职责是预防危险发生,而非事后辩解。 儿童安全无小事,任何疏忽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监护人必须时刻保持有效看护,绝不能将安全寄托于侥幸心理或并不绝对可靠的辅助工具上。这一悲剧再次警示所有家长,水火无情,监护责任重于泰山。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