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侯马、太原两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依法宣判,施暴者因猥亵、强奸儿童分别获刑,此类熟人性侵案件的曝光,凸显儿童安全防护的薄弱环节,再度为全社会敲响未成年人保护警钟。 侯马市6岁女童小艳(化名)多次向家长诉说下体疼痛,起初未被重视。直至母亲为其洗澡时,发现孩子下体红肿,追问后方知真相。小艳与邻居同学小莉(化名)交好,案发当日她前往小莉家玩耍,小莉被奶奶送往培训班后,其爷爷王某趁家中无人,将小艳带入卧室,抠摸其下体实施猥亵。 小艳母亲报警后,侯马市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另一起案件中,太原马某某于2020年12月,与未成年人小白(化名)的奶奶确立恋爱关系后同住。身为小白口中“爷爷”的他,明知小白年仅13周岁,仍多次多地与其发生性关系、实施猥亵。案发后,小白被诊断出多种妇科疾病。 检察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起诉马某某,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支持起诉意见。法院审理后,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抗诉。 检察官介绍,儿童性侵案中熟人性侵占比极高,施害者多为亲属、邻居、教师等熟人,凭借信任和身份优势,通过诱骗、威胁等手段实施侵害,隐蔽性强、难以定性。 这类侵害主要分两类,一是抚养关系类的隐蔽侵害,二是邻里、师生等其他熟人侵害。此外,猥亵儿童行为还包括网络“隔空猥亵”,最高检通报案例中,19岁男子王某引诱威胁11岁女童拍摄不雅照,获刑8年6个月。需明确,猥亵儿童罪中的“儿童”指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含男童女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