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宁蒗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网络发布“博取流量”视频的寻衅滋事案件,行政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
案情回顾
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网红万某某于2025年12月28日晚醉酒后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自拍视频,多次使用粗俗言语对他人进行挑衅、攻击和谩骂,引发大量网友围观。该行为不仅挑动了网民负面情绪,加剧了观点对立,更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好好的网络环境被他搞得乌烟瘴气,吓死人了”,一位网民无奈吐槽。
有群众表示,该男子的行为给宁蒗县的文明形象抹了黑。
宁蒗警方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将其依法传唤至紫玛派出所。经查,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宁蒗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第(四)项之规定,对万某某处五日拘留。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公共场所更容不得肆意妄为。近年来,部分“网红”为追求流量不择手段,将低俗当个性、把滋事当卖点,殊不知这种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无论是网络主播还是普通网民,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切记:流量千万条,守法第一条,莫让“网红梦”变成“铁窗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