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患老年痴呆的老人竟在超龄且无家人担保下办下信用卡,欠款逾期被银行告上法庭!是老人“糊涂”惹祸还是银行审核失职? 2020年78岁的秦阿姨去一家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可谁能想到开卡一年多之后就出现了逾期的情况。到了2024年底逾期本金2900元,再加上逾期利息和各种费用,加起来竟然超过了5500元。银行多次催收,可秦阿姨这边一直没还上钱,没办法银行只能一纸诉状把她告到了法院,要求她赶紧把信用卡欠款给清了。 可这里面的情况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原来秦阿姨在2024年8月的时候,已经被法院宣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了。她的女儿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这意见书上写得清清楚楚,秦阿姨在办卡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老年痴呆症状。这款信用卡的申领年龄限定在55周岁到70周岁之间,秦阿姨都78岁了在没有家人担保的情况下,是怎么把这张信用卡办下来的呢?秦阿姨的家人也觉得不合理,他们只同意偿还本金,对于利息、罚息这些其他费用坚决不同意支付。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也进行了仔细的调查。法院认为这张信用卡确实是秦阿姨本人去银行申领的,而且秦阿姨对于自己办卡时的行为能力并没有申请鉴定,也没有拿出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所以秦阿姨开卡使用之后,就应该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地把钱还上,要是还不上那就得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是法院也发现了银行这边存在的问题。秦阿姨申领信用卡的时候,都已经远远超过了年龄上限70周岁,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本应该对她的认知能力、还款能力,还有她申领信用卡是不是出于真实意愿,尽到更加审慎的审核义务。而且对于逾期利息(含复利)、逾期费用这些相关约定,也应该向秦阿姨做更详细的提示说明。可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时候资质审核不严格,也没有证据证明已经把信用卡的领用合约送给秦阿姨了,更没有对那些逾期利息和费用的约定进行提示说明。所以法院对于银行主张的依据领用合约计收的逾期利息、逾期费用,是不予支持的。 最终法院判决秦阿姨向银行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2900元,并且支付远低于领用合约约定息费标准的资金占用损失。 这个案子的承办法官刘茜倩也说了,高龄老人申领信用卡的时候,他们的认知能力和还款能力都得仔细考量。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不仅要守住资质审核的底线,还得充分履行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这样才能在合规开展业务的同时,保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我觉得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信用卡这些金融业务专业性比较强,老年人对它们的认知能力有限。所以老年人在申请办理相关金融业务的时候,一定要和家人及时沟通,一起办理。银行等金融机构和老年人开展业务的时候,也得把业务内容说清楚,把风险提示到位,对老年人办理业务的真实意思更要仔细审查。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你们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也希望大家点赞、转发让更多的人关注到这个问题,咱们一起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出一份力! (事件来源: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