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公告
根据会商预测,2025年12月27日至31日,受大范围静稳天气和冷空气南下传输影响,我市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要求,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我市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2025年12月27日16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各县区、市经开区和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1.固定源要按照《固定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落实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减排措施。
2.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3.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4.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5.加强城市建成区裸露地块、工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
6.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7.城市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8.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9.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二、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2.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5.视情况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铜陵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生态环境保护专班
2025年12月25日
记者:孙照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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