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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泡的妞儿,最后成了大哥的女人。想揍你的人,最后成了你的贵人。你说这事儿上哪说理

想泡的妞儿,最后成了大哥的女人。想揍你的人,最后成了你的贵人。你说这事儿上哪说理去?冯小刚当年还是个愣头青,在医院看上个漂亮小护士,刚想上去要个联系方式,旁边床的大哥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怼过来了。 也就是在这儿,冯小刚撞上了当时电视圈的大腕郑晓龙,本来是去撩妹的,结果发现对方这块铁板根本踢不动。正常人要是被这么当众羞辱,估计扭头就走再也不想见了,但他反应特别快,立刻把这尴尬事儿盘成了一门“生意”。 我觉得他最狠的地方就在于,他能瞬间把“情场失利”切换成“职场情报”。他敏锐地察觉到郑晓龙背后的人脉和资源,于是干脆连尊严都先放一边,盯着这个“大哥”就开始猛攻。 既然硬刚不行,那就走迂回路线。他天天跑去郑晓龙家蹭饭,把自己弄得像个贴心保姆,又是给人家媳妇做拿手的酱猪蹄,又是借钱买摩托到处跑。甚至大哥去工地探班,他都能立刻扯两片大芭蕉叶铺地上请人坐,这种眼力见儿真的绝了。 这种所谓的“不要脸”,本质上其实是一种坦诚的欲望。你看啊,他那种削尖了脑袋往上爬的劲儿是摊在明面上的,不装清高也不玩虚的,反而让郑晓龙觉得这小子够鲜活,像是一株生命力极强的野草,值得给个机会。 后来的剧本大家也知道了,他硬是从一个打杂的美工,一路模仿王朔的笔触,最后居然当上了《北京人在纽约》的导演。这哪是简单的拍马屁,这是把人情世故玩到了骨子里,把原本的危机活活化成了自己的贵人局。 以前总觉得丢脸是天大的事,看冯导这经历我算是悟了。命运有时候给你一记耳光,可能只是怕你走错路,有的人被打蒙了只顾着疼,有的人却能顺着巴掌印,直接摸到成功的门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