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有件事情得搞清楚,如果某法规项是有严格规定和明确标准的,那么只要在允许范围内,即使“肉眼看上去很离谱”,也不应该说这样的做法是有问题的。毕竟这和那些在“法规尚未明确规定”的新技术项上胡闹的做法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