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央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承明制而损益,为行政核心机构,每部置满汉尚书各一、侍郎各二,分掌国政。 吏部掌文官任免、考绩、升降,握人事权柄;户部统财政、户籍、田赋、漕运,执经济命脉;礼部司礼仪、科举、祭祀及藩属朝贡,维礼法秩序;兵部管绿营兵籍、武官选授,虽掌军事行政,实权渐为军机处、督抚侵夺;刑部主司法审判,与大理寺、都察院共司刑狱,主稿定谳;工部掌工程营造、水利兴修,服务皇家与民生。 六部分工缜密,构清朝官僚体系主干,虽晚清受时势冲击,仍为维系统治之重要支柱。值得现代治理体系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