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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气的离谱!上海,一男生给过生日的母亲,订了99朵康乃馨,不成想,花店在生日宴会

晦气的离谱!上海,一男生给过生日的母亲,订了99朵康乃馨,不成想,花店在生日宴会上,送来一束黄白相间,用黑色纸包着的菊花,更离谱的是,飘带上写着“深深怀念”几个字。店家发现后,补发了两束鲜花,男生拒收,店家拒绝退款。男生把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店家触犯了行业大忌,还打电话骂人,甚至把男生的个人信息发布到网上,事情也因此越闹越大。网友:有的错误不可原谅。 刘同学在母亲过生日的当天,用自己攒了很久的零花钱,给母亲订了一束康乃馨。 粉色的康乃馨送给妈妈,象征着妈妈永远年轻、美丽。 刘同学非常细心,他在订花时,还专门咨询过客服,是否有贺卡? 还在订单上备注了:一定要在贺卡写上,祝妈妈生日快乐!我希望您健康、平安、幸福、快乐,送给最爱的妈妈。 然而谁也没想到,在这么一个美好的日子,刘同学订的那束象征着美好寓意的粉色康乃馨,竟然被粗心的店家给搞错了! 刘同学的母亲在生日宴会上,现场收到了一束黄白相间的菊花,那束菊花用黑纸包着。 更离谱、更晦气的是,花束飘带上写着代表缅怀逝者的,深深怀念几个字。 男生的母亲,包括宴会上所有的家人都被惊呆了。 母亲手里的那束花,如同烫手的的铁块,跌落在地上摔的粉碎! 明明是母亲过生日,自己预定的可是99朵粉色康乃馨。 收到的却是,送给逝者的菊花,而那些字,更是字字扎心! 这样的场面,无论是谁都无法接受,一场寓意着美好的生日宴会,压抑的气氛中不欢而散。 每想起代表着生死两种寓意的花,都能搞错,他都认为花店的行为也太不可思议了。 刘同学又后悔又无奈,这就是对母亲的不尊重! 而且母亲心里,又忌讳又别扭,过生日本来是喜庆的事,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的意外。 一家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觉得心里堵得慌。 随后店家也发现了这一情况,赶紧进行了补救。 他们把刘同学订的那束康乃馨,和表示店家歉意的另一束康乃馨,包好后让骑手送达。 但是在刘同学看来,有的错误是不可原谅的,因此他拒绝了店家补送的鲜花。 但他心里实在过不去这个坎,就把自己的遭遇发在了自己的社交账户上。 刘同学在帖子里称,自己给母亲买了象征着年轻美丽的康乃馨,给母亲过生日。 而花店送来的却是一束菊花,花店的过错,给过生日的母亲,以及全家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 事后,刘同学要求花店退回194.42元的订单费用,而店家却以他已签收了菊花为由,拒绝退费。 而且在沟通时店家还骂人,刘同学的帖子,很快引发了人们的关注。 人们纷纷谴责,花店的错误实在太大了,已触犯大忌。 不管迷不迷信,生日宴会上收到缅怀逝者的花和字,搁谁身上也无法接受。 这不仅是行业大忌,也是所有人心理上最忌讳的事。 店家不管啥原因,犯错是事实,就该真诚道歉,并积极进行补救。 而店家在发现刘同学的帖子后,一自称花店工作人员的人,将刘同学的订单信息,以及家庭地址公布在网上。 刘同学当晚就接到了多个陌生电话,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因此也受到了影响。 花店的工作人员解释当时的情况:花店当天收到了3个订单需要配送。 3个订单是4束花,其中一份订单是两束菊花,客户为扫墓预定的。 两束菊花,当时因为忙碌忘了捆在一起。 她说,骑手取件时,将同一个订单的两束菊花,误当成了两个订单,导致刘同学收到了菊花。 工作人员称,自己和刘同学无冤无仇,都是骑手惹的祸。 可见花店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是轻松一句,就把责任推到了骑手身上。 将刘同学的个人信息发到网上,工作人员解释称,是因为第一次使用社交平台,不太熟悉规则。 有人称:这话谁爱信谁信,反正我不信! 花店犯了不可弥补的错误,有些事可以弥补,而有些事是弥补不了的。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刘同学向花店订购99朵康乃馨,并备注了生日祝福,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 花店应按约定提供康乃馨,但实际送来的是菊花,且飘带写有“深深怀念”,属于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 刘同学有权要求花店承担违约责任,如退款、赔偿因送错花导致生日宴会不愉快产生的精神损失等。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条第一款: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花店工作人员,处理刘同学个人信息的行为,并非出于合理目的,也未采取对其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侵犯了刘同学的个人信息权益。 按说无论有意无意,都是店家的错,应主动陪礼道歉。 店家反而以签收为由不想退费,没有最起码的责任心,更没有诚恳的态度。 目前,经过沟通,店家退回了刘同学194.42元费用。 泄露订单信息一事,店家已删除帖子。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明辨是非不上当。